谁动了我的五香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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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小说月刊2006年

王老六

  

  月光似雪。

  王老六听到一种声音。一种轻微的,不连贯的,战粟的,带着恐惧的声音。王老六猫腰过去,他的手中,提着一根手腕粗的红松木棒。

  王老六计划了一下。他从左侧扑过去,来者一惊,一愣,他的木棒就直取来者的脑袋。那人的脑袋就开了花,紫的血便会溅出一朵绚丽的映山红。王老六想着,心颤颤的兴奋。

  王老六是笑着扑过去的。他虚张声势地怪叫了一声。他把棒子抡成一个满月,却没有砸下去。

  他的近前,站着一位惊恐的姑娘。姑娘怀中,抱着三四个饱满的青玉米棒子。倒是王老六一惊,一愣。姑娘扭头便跑。

  王老六一个鱼跃将姑娘掀翻,姑娘挣扎着爬起来,歪扭着跑出了两步。王老六追上去,再一次将姑娘扑倒。姑娘的口中被一棵玉米秸划出一声蝉鸣般高亢且尖锐的调子。

  姑娘抓着王老六的脸,撕着王老六的头发,戳着王老六的眼睛。姑娘的表情恶狠狠的,似要置王老六于死地。王老六于是火了,他腾出一只手,握紧拳,对准姑娘,轰,只一下,姑娘就瘫软了。

  月光下王老六盯着姑娘的脸。他认识那张脸。其实他扑过去的一刹那,就已经看清了那张脸。

  姑娘醒过来,眼神垂着,像绵羊般,可怜楚楚的,不再逃跑和挣扎。王老六说,起来。姑娘就起来。王老六用脚踢了踢地上的四个玉米棒子,说,拿上。姑娘就拿上。然后王老六掉头,一边朝山上的窝棚走,一边说,跟上。姑娘便迈着碎步,似黑夜中惧怕迷路的孩子,紧紧地随着王老六。

  窝棚不大,很乱,很脏,很破。有月光从屋顶的缝隙透进来,映着王老六变形的脸。王老六在屋子里胡乱地转了转,然后坐在土炕上,他说,你过来。

  姑娘站着没动,四个青玉米棒子被她扔在地上,粘着微寒的月光。王老六注意到其中的一穗已被姑娘剥开,上面留着急切且狠狠的牙痕。

  公家的东西,你知不知道?王老六不再看姑娘,他走过去,拾起被咬过的那穗,看了看,递给姑娘。吃完它!他命令道。

  姑娘接过来,小口地啃。却并不咽下去。鲜嫩多汁的玉米粒儿被姑娘咬碎,在姑娘的嘴里含糊地翻滚,便有乳白色的汤汁顺着姑娘的嘴角,缓缓地淌。

  一辈子没吃过饭?×!王老六骂一句,再坐下。你这是碰到了我,遇见别人,还不把你往死里打?

  姑娘仍不说话,继续啃她的玉米,汤汁流成了河。王老六低下头想一会,然后说,你走吧,带上你这三穗玉米。他拿脚指了指地上。以后别来,我这一棍子下去,你的脑袋还不开花?

  姑娘用一个胳膊夹着三穗青玉米,想要走。她的身体扭动着,保持着一种怪异且艰难的神态。王老六突然笑了,他笑得很有些放肆,他瞅着姑娘的屁股,说,以前,那人,真那样干过你吗?

  姑娘有些不解,她放下玉米,走到王老六面前。王老六哆嗦一下,干嘛?姑娘的目光是温顺的,甚至带着几丝羞怯。王老六大了胆子,他伸出手,飞快地在姑娘胸前摸了一下,他说,这可是你愿意的。

  姑娘没说话,似乎对王老六的话表示极力和无谓的认同。她躺倒在王老六臭哄哄的炕上,飞快地褪去了裤子。她的腿比月光还亮。

  王老六咽了一口唾沫,又咽了一口,他的喉结抖动得夸张。他找到酒葫芦,打开,灌一大口。

  葫芦里本来是装着纯的粮食酒的,酒是村长送的,私人交情,共两葫芦。他留下一葫芦过年,只喝这一葫芦。后来他喝掉了一半,看看少了,又兑上水,葫芦便重新满了。于是再喝一半,再兑水。现在,连王老六自己都不清楚,这葫芦里装的是酒,还是水。

  即使这样,他也舍不得多喝。他总会为自己喝酒找一些理由。比如太高兴,太伤心,太疲劳,太无聊,等等。现在,他在心里说,太不要脸。

  他转过去,他看到姑娘还在啃那只玉米。玉米粒已经被姑娘啃光,她却仍然在啃。她啃得很仔细。王老六一把夺去那只玉米,他说,一会儿再啃,啊,一会儿再啃。

  王老六悲伤地动作着。甚至接近于绝望。他想起田寡妇,他想起有一次在田寡妇家里吃饭,手边就放着薄薄的鸡蛋饼,他却总是将筷子伸到很远的地方。他认为自己,活得有些无耻。

  王老六匆匆结束了一场战斗。他又喝一口酒。姑娘坐起来,他发现姑娘的眼神竟有些满足,便又一次绝望和伤心起来。姑娘并不着急寻找她的衣裤,她又一次拿起那只剩了骨头的玉米,送到嘴边。

  ×你个奶奶!王老六再一次骂起来,你真的一辈子没吃过饭?他打掉姑娘手中的玉米棒,发觉自己的视线,竟然有些模糊。

  王老六给姑娘穿上了衣服。他喝光了葫芦里所有的酒,然后打开屋角的一个小坛,将那个小葫芦伸进去,分两次,装满了高梁米。他一边装着,一边说,这是我半个月的口粮啊。你真值钱啊。你来偷棒子,我还要贴给你粮食啊。那神情,仿佛葫芦里装的金砂。

  王老六把葫芦递给姑娘,姑娘接过,竟向王老六深鞠一躬。王老六捏了捏姑娘的肩膀,似捏着一根脆弱的鱼骨。一种很无奈的感觉在王老六的身体里漾开。王老六叹一口气,唉。

  王老六送姑娘出屋,他光着膀子,冷风吹得他不停地哆嗦。他对姑娘说,明天把葫芦送来,啊,记得送来,我可不想再贴上一个葫芦。你来也没有粮食了,我不会再上你的当了,玉米也没有。记得送来啊!放心,我不会再×你了。再×你,我是孙子。

  

  王贵

  

  王坡庄的男爷们,都姓王。村子的西侧有一座山,山慢慢地升着爬着,突然,啪啦,一扭,便抖出一个三十余亩的缓坡,土质肥得有些不讲道理。王坡庄的名字,大概正是这么来的。

  现在,坡上种了成片的玉米。晚上,王老六守在那里。

  王坡庄不大,五六十户人家。随便哪一个人,碰到随便哪一家的哪一只鸡,都会很准确地认出来。村里只有一条狗,这只狗很少吠叫,狗跟每一个村人都那么熟,还能冲谁叫?

  那么,狗仿佛便是多余的了。狗的主人,叫王贵。四十多岁的汉子,脾气暴躁,长相奇丑,不沾烟酒,惟喜养狗。

  王贵常常带着他的狗,穿过石板桥,来到村中的打场。他脱下布鞋,扔很远,喊,二蛋子,追!狗便跃起,心花怒放地叼起他的臭鞋,送回。王贵摸一下狗脑袋,好狗!好二蛋子!他的狗,除了睡觉,好像只会表演这一功夫。

  但王贵的狗丢了。突然之间,失踪了。

  晚饭时,王贵的狗没有回来,王贵没在意。睡觉前,他到院子里去看,狗仍然没回来。王贵骂一句,给狗留了柴门,睡去。早晨醒来,狗还是没回。王贵有些坐不住了,村中匆匆找一圈,不见。去队上干活,他问别人,见到二蛋子吗?所有人都答,没。中午,又找一圈,找得仔细,还是找不到。王贵说,完了,麻烦了,坏菜了,狗丢了。

  傍晚王贵坐在院子里,皱着眉头,想着他的狗。女人喊他吃饭,不应;女人再喊,王贵扭了脖子,狠狠瞪一眼他的女人,女人便不言语了,慌慌张张躲开。女人感觉自己的嫩脸被王贵愤怒的目光烧得滋滋直响。

  王贵吼一声:我×!甩了门,寻他的狗去了。

  王贵径直走到村头的王小刀家,柴门虚掩着,王贵“哗”地把门一推,叫:王小刀,你给我出来!

  他的喊话是多余的。因为王小刀用不着出来。他本就是坐在院子里的。此时的他正蹲在一个巨大的木墩上,喝一碗玉米糊。玉米糊好像很烫,王小刀迷离着他的表情,嘴里痛苦地“咝咝”着,看见王贵,应一声,贵叔……

  贵个屁叔!王贵凑近王小刀,他闻到王小刀身上有一股奇异的香味,这气味令他烦燥不安。你看见我的二蛋子吗?

  狗?王小刀放下碗,狗?

  哪去了?王贵直奔主题,狗哪去了?

  王小刀唰地变了表情,你什么意思?

  别说你没偷吃它的心思!王贵的脸像一只拉紧的弓,恨不得要把满脸的牙齿射到王小刀的脸上,你偷过几次我家二蛋子?啊?有一次它还咬了你的腿!你以为我不知道?!你这个二流子,流氓!说,是不是你偷了我家二蛋子?

王小刀没说话,他绝望了表情。

  王贵骂骂咧咧着,冲进王小刀的里屋。他掀开锅,锅里只有玉米糊,没有狗肉。他像狗一样在屋里转着,却不能够找到哪怕是一根狗毛。冲出来,王贵指了指王小刀的鼻子,肯定是你偷了我的二蛋子!找不到证据,也是你!

  王小刀突然笑了。他的表情没有过度,突然之间就笑了。他说,贵叔,你要我怎么办呢?我并没偷你的狗,你还要我怎么办呢?

  王贵转身朝外走,他记得自己走出了好几步,几乎碰到了柴门。他嘴里骂着,流氓!他骂,流氓!别让我找到证据,否则我打断你的腿!本来他打算就这样走了,他甚至幻想着回到家,他的二蛋子会守在门口,跳起来舔他的手。但这时他却听到了王小刀的声音。声音不大,但他听得真真切切。

  王小刀说,你才是流氓,谁不知道你的女人是抢来的?不然,你×狗吧你。

  王贵的脑袋一下子膨胀了,根根毛发竖立。他就那样从柴门旁边抓起一把铁锹,猛转头,迎着王小刀劈了下去。

  王小刀没有躲闪,也许他根本就来不及躲闪。铁锹准确地砍中了王小刀暴露的胳膊,一片精肉便垂了下面,晃着,露出惨白带着粉红的骨头。王小刀张着嘴,他不解地看着王贵,然后低头,看看自己的胳膊,再抬头,再看看王贵,他说,你这是干什么呢贵叔?贵叔你这是干什么呢?

  王小刀的胳膊,从此残了。有时你与他坐着聊天,他的那只胳膊便会突然之间抖动起来,越抖越快,越抖越快……

  那只胳膊,可以端起一只茶杯,一个茶壶,但不能够提起任何重物。有一年几个狐朋狗友真弄了一条狗,约王小刀去吃,王小刀见了那只狗,胳膊马上抖动起来,据说,抖了整整一天……拿另一只手去按,也按不住。

  几天后有人在村后的池塘里发现了王贵的狗,狗已经死了,龇着雪白的牙,身子胀得像一艘皮划艇。

  那天王小刀正好站在池塘边看,他说,是淹死的。臭了,没法吃肉了,谁也没法吃了,这事整的。那时王贵正拿着一根竹竿在捅他的狗,面无表情。

  那天有很多人在看那条死狗,看王贵拿棍子捅他的死狗。人群中藏着一张很长很白的脸,他叫王有财。

  

  王有财

  

  乡村的很多孩子,没有名字。原因或许是父母认不得几个字,或许,仅仅是一种风俗。比如王有财,有了女儿之后,就叫女儿“大”,加上个姓,就叫“王大”,他计划就这样排下去,王二王三王四王五王若干。但王二尚未来得及孕育,他的老婆就跟着别人跑了。所以,他只有王大了。

  没有名字的孩子,上了学堂,便有名字了。老师瞅瞅这个孩子,大眼睛,明亮亮的,说,你,叫王大明。这孩子就叫王大明了。再瞅瞅另一个,矮个子,粗腿,就说,你,就叫王不高。于是这孩子就叫王不高。王大没有读过书,所以她只能叫王大。

  王有财的老婆看上了一个串乡卖艺的。卖艺的是河南人,长一张娃娃脸,能用中指切下一块鹅卵石,会唱“刘大哥讲话理太偏”。他的嗓音和别人不一样,声音拖得很长,末端带着勾子。这一勾,便勾走了王有财的老婆。

  那一年,王大十一岁。

  老婆跟别人跑了,王有财感觉很窝囊。他解决窝囊的办法,就是躺在炕上睡大觉。这样一来,王大便没有人管,也上不了学,只能天天在村里村外晃。

  有一天王大很饿,但她没有回家,她知道回家也没有吃的。她朝村外走,不觉就走到了一小块黄瓜地。黄瓜地里打了架子,结了黄瓜,脆生生的,王大看着,更饿。

  王胡子正是用一根黄瓜作诱饵,把王大糟蹋了。

  王大后来跟别人讲,王胡子先是摸了摸她的脸,说她漂亮,摸了一会,问她要黄瓜吗。当然要。然后王胡子就上了他。

  后来王胡子被毙了。有几个村人去看,说王胡子的脑袋突然间被掀起了一半,嘭一下,人就完了。

  王大告诉所有的人,说她是愿意的,尽管痛,但先是她愿意的。王有财咬牙切齿地说,再说你是愿意的,我就宰了你。却不听,仍然说她是愿意的,说黄瓜很好吃。王有财没有宰她,却把她往死里打。这样打了三天,王大的精神便有些恍惚。有时她盯着家里的一间空屋子,对王有财说,里面好多人啊。这样说着,在夜间时,王有财便毛骨悚然。王有财总是脸色苍白,知情的人说,那不是饿的,是吓的。

  后来王大就长大了,十九岁,长成了女人的形状。这一天夜里,王有财看见王大抱回来三穗青玉米,还有一个葫芦,葫芦里面的内容让他兴奋无比。王有财马上做了一锅稀粥,和王大两个喝得响彻云霄。饱了,抹抹嘴,牙齿咬得铮铮响,王老六!王老六!

  第二天晚上王有财上了坡。几乎是爬上去的,他的腿打不开弯。他抱着王老六的葫芦,两个人就在王老六的窝棚里干坐着,王有财低了眼,怯怯地说,孩子不懂事。

  王老六挥挥手,很大度的样子。他咬咬牙,拿出他的另一只葫芦。他拍了拍王有财的肩,他说,兄弟,咱今天就过年。

  两个人就喝酒。一开始滋滋地喝,后来咚咚地喝。只喝酒,没菜。三口酒下去,王有财的一张白脸就成了猴子的腚。他抓着王老六的手说,老六,你能不能,对王大,动动心思,我的意思,你能不能,比方,娶,啊?

  王老六的眼睛就瞪得像鸡蛋了。他厌恶地抽出了手,他抽得飞快,以至于手背碰到了炕沿,蹭掉一大块皮。你要疯啊!王老六喷着酒气,跟你闺女一样疯啊!

  王有财的头立刻耷拉下来,似挂在胸前般,没了生机。一直到喝光最后一口酒,他没有再说一句话。他就这样摇摇晃晃地下了坡,路上他摔了两跤,每摔一次,他就骂一句王老六。他将一口粘痰准确地射中了田寡妇家的大门,啊呸!

  他这么走着,头痛欲裂。他晃得越来越厉害。他扶住一棵树,树也晃起来。多长时间没喝过酒了?好像近一年了。他感觉今天很过瘾。现在他开始吐,他吐出了王老六请他喝的酒,吐出了王老六赏给他的高梁米,他吐得很卖力。他好像要把王老六从他的身体里彻底吐光。

  他看见一条狗。一条灰色的狗。狗走近他,舔着地上的呕吐物。他盯着那狗,很快意,仿佛狗舔食的并不是他的脏物,而是王老六。这时他想起一句话:良心被狗吃了。他笑了。他觉得狗正在一点一点地把王老六嚼烂和吃净。这个老王六!他骂,我×你个奶奶!

  狗吃完了,看着他,摇着它的尾。王有财伸出手去,摸一下狗头,狗把头探一探,很享受的样子。他再摸,狗再探,再摸,再探。王有财突然有了某些想法。他打了一个机灵。

  悄悄的,王有财抓起一块尖的石头,盯着狗,他说,你吃了我的东西,你得补偿啊。然后他把石头举起,另一只手继续轻轻抚摸着狗的脑袋。他在等狗再探一下脑袋,然后把石头猛地砸下去!

  狗却是机警地跳开。跳开后的狗,甚至远远地嘲笑了一番王有财,然后头也不回地向远方跑。那边有一个水塘。狗的脚步有些踉踉跄跄,王有财笑了。他说,二蛋子,你醉了。

  

  田寡妇

  

  有时队里分粮食,便会找来王老六,由王老六把称。王老六的称把得公道,即使是田寡妇来了,他也不会多分给她哪怕是一粒粮食。

  队里有一间很大的房子。房子由巨大的石块堆垒而成,似一座阴森的古堡。房子里挂着蜘蛛网,堆着现在用不上,以后也不知能不能用上的杂具。但在某个角落里,堆了一小堆碎大米。碎大米很珍贵,是用来给产崽的母牛熬稀汤用的。这些碎米,同样归王老六把守。只有他有这间大房子的钥匙,他就是这里的皇帝。

  除了看守玉米地的日子,王老六每天都会抽空去巡视一遍他的碎大米。他穿着松垮垮的布鞋,松垮垮的裤子,挂着松垮垮的表情,拿脚轻轻地踢几下那些碎大米。这是他的习惯动作。然后他就笑了,仿佛很满足。

  他向村里走,一步一个脚印,迈得稳重和踏实。但后来,他会越走越慢,越走越艰难。临近家门时,王老六几乎瘸着腿,龇着牙一蹦一跳。天黑,没人看见。

回了家,关了门,明了灯,脱了鞋,王老六就乐了。他找出一只粗瓷大碗,小心地把一只鞋里面的几粒碎米倒进去。然后,另一只。

  碗已经满了,发黄的碎米上飘乎着王老六淡淡的脚臭。王老六端着碗看,看一会,藏好,吹灯,躺下,脸上带着笑。过一会,忽又起身,再找出来,再看。王老六的脸像青藏高原的天气,表情诡异多变。

  王老六想,还是今晚就送去吧!

  他是翻墙而入的,脚上的血泡被墙头的尖石碰了一下,一种强烈快感的痛。王老六站在院子里敲门,只一声,里面问,谁?王老六不应。屋内簌簌簌响了一番,然后门就开了,带着一股热气。那是女人所独有的气息。

  王老六与女人便缠在一起了。只是缠在一起,彼此衣冠整齐。王老六用一只手举着那个碗,另一只手抓着女人的肩。他知道女人有些痛,他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他举碗的胳膊用了很大的力气,他感觉到那里有些发酸。

  王老六坐在田寡妇的炕头上抽烟,田寡妇给王老六煮高梁面宽面条,竟卧着一个鸡蛋。王老六吃得气派,吃得壮观。吃完了,舔了碗,扔了筷子,说,这就走。哗,倒了米,揣了空碗,又拥了女人,说,真得走。被人见了,不好。

  田寡妇说,再坐一会吧。人却早已经到了院子,翻了墙,不见了。

  田寡妇回了屋,合了门,看那一小堆米,就落了泪。她捏了几粒,放到鼻子上嗅着。她的眉眼,很顺。她很年轻。

  田寡妇只做了28天的新娘。那一天,他的男人从脚手架上摔下来,她就成了寡妇。

  田寡妇有一个很香艳的名子——田蕊蕊。除了死去的男人,活着的王老六,没人知道。也仅仅是知道,王老六从不叫。他对她,没有称呼。

  王老六每个月都要送来一碗米,那碗米,让田寡妇活得更像一个女人。其实有时候,也许,田寡妇并不需要那碗米,但她还是盼着王老六来。她闻一闻他,就很满足了。真正的满足。

  王老六亲过她,摸过她,但从没有要过她。她渴望,又怕。

  她给王老六补过很多次鞋,黑灯瞎火的,匆匆的,有些马虎的针眼。那双鞋王老六穿了五年,田寡妇说,我给你再做一双。王老六说,好。其实只是说说罢了,她去哪里弄一块结实的布呢?

  王老六不娶女人,也不娶田寡妇。王老六让人看不懂。

  后来,有那么一天,田寡妇去乡里的供销社,她卖掉了几只鸡蛋,要走,忽然间,她发现,暗红的木质柜台后面,放着几小捆帆布。淡蓝的帆布,细碎的帆布条,她突然想到了王老六的鞋和他脚上的血泡。

  她就这么走过去,要了看。都是些布头,零零碎碎的。供销社的人告诉她,这是下角料。帆布厂的下角料,被玩具厂利用了第二遍,这其实是玩具厂的下角料。田寡妇对这些不感兴趣,她只是摸着那些帆布,她仿佛摸着老王六的脚。

  她这样看着,好似不经意,便有一块掉到了地上。她没有去看,也没有说。后来供销社的售货员烦了,说,到底要不要?她问了价钱,六毛钱一斤,她就不看了。她往回走,走得很慢,脚上带着那块帆布,带了两步,她觉得那个木质柜台已经不能够堵挡住那些人的视线,便不再带了。她是从那块布头的旁边绕过去的。她绕过去的姿势很夸张,很笨拙。

  她站在供销社外面看着那块布。那天的阳光很毒。她就站在阳光里看。没有人发现那块布头。供销社的售货员们在聊着天,有时发出母鸡般咯咯咯的声音。她只是看,心里跳得厉害。她感觉到自己即将崩溃。

  终于。终于,其中一个售货员去院子里打开水,她提着两只热水瓶,轻盈的脚步灵巧地从那块布上迈过去。田寡妇盯着,心不跳了,一点儿也不跳了。然后那个人回来,她在离布约三四米的地方停下,她把两只暖水瓶换到一个手上,然后嘀咕了一声。田寡妇见到她拾起了那块布,然后钻进了柜台。

  田寡妇松了一口气。那时太阳明晃晃地照着。田寡妇开始往回走。她忘记了这是公路。她的头朝着供销社的方向,她的脚步奔着另外的方向。她横穿了公路。然后,所有人都听到,一声尖锐刺耳的橡胶磨擦沙土路的声音。

  田寡妇的身子飞起来,空中她见到了一块巨大的布,红色的布。她想,这能做多少双鞋啊!然后她便落到地上。

  那条公路,有时一下午只经过一辆车。田寡妇后来说,真巧啊。说这句话时,她枕在王老六的胸膛上。那天,王老六第一次接受了她,或者说她第一次接受了王老六,他们配合得很快乐。

  田寡妇失去了腿。就那么一下,两条腿就没有了。田寡妇说,没有了就没有了,做些针头线脑的,要腿没用。再说,没了两条腿,也好。不用穿鞋了。以后省下布,都能给你做成鞋。

  王老六听了,哭得惊天动地。那天夜晚,很多村人听到王老六的哭声。从半夜,直到天明。

  

  王大

  

  王小刀有一只口琴。他常常在屋外的大柳树下吹奏。有一次他喝醉了酒,他告诉王大他是在用口琴声祭奠他死去的父母。他用来祭奠的曲子一般是《北京有个金太阳》,或者《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有时是《喀秋莎》。王大在一边听着,一边翩翩起舞。

  王大对王小刀,很着迷。

  王小刀的名字是自己起的。他的父母撒手而去时,他还没有名字。或者说他的父亲本来是给了他名字的,他的名字,也叫王大。

  王小刀慢慢长大了。他觉得自己的名字不好听,太普通,不独特。于是有一天,他站在村口,他大声叫着,从此我叫王小刀!村人想,好啊,这样正好和疯子王大区分开来。于是他就叫王小刀了。

  王小刀很瘦弱。因为瘦弱,所以干不了多少活;因为干不了多少活,所以他的工分最低。这样,他便会另寻一些改善生活的方法。

  比如套野兔。

  在秋季,他会找来一些铁丝,跑到山上,圈一些奇形怪状的圆圈。然后第二天,就有可能拣到一两只肥大的野兔。他把这些兔子炖了,香气飘了全村。偶尔,他会送一点肉骨头给王有财。他说,是给王大妹的,你别吃。但王有财仍然吃得很多。

  比如偷狗。

  谁都知道王小刀偷过狗。他只偷邻乡的狗。他和他的狐朋狗友们走很远,藏了木棒,拿一块浸了烈酒的馒头做诱饵,把狗逗出来,一棍砸下去,狗无声地倒下。然后,便是商量如何来分吃了。

  他是二流子,村人都这么说。尽管大部分村人,都吃过他套的兔子,或打的狗。但仍然说他是二流子。

  对村人来说,一个人,一个村人,只要是做了务农以外的事,只要是得了务农以外的财,便是二流子,是流氓。

  王小刀就是这样一个二流子,这样一个流氓。

  他的胳膊被王贵砍了,逢队里有重活,他便不去了。队长要罚,他低声说,随你便,不管。在家里,找一根铁丝,截成等长的小段,磨了尖,后面绑一根红线,呈飞镖的形状。然后在柴门上画一个靶子,从一环一直到十环,唰,一镖飞过去,十环!

  这让王贵每天生活在恐惧之中。

  有一天王小刀就这么飞着,门被推开了,王大的脸代替了七环的位置。王小刀的身子一下子软了,看看那镖,好在是准确地射中了十环。

  那天王大在王小刀家里吃晚饭,菜是兔肉炖萝卜。

  王大说,你再给我吹吹吧。王小刀就给他吹,吹得仍是《喀秋莎》,吹到最后王大哭了。王小刀说你哭什么。王大不理。王小刀说你跳个舞给我看吧。王大就跳。看到最后王小刀也哭了。他说,我不是二流子啊。

  第二天王小刀去王贵家,他告诉王贵说王大哭了。王贵不信,他说我打她三天她都不哭,你一个曲子她就哭了?这丫头还会哭?王小刀说真的哭了,这王大好像有些清醒了。

  王大确实是有些清醒了,她仍然常常去找王小刀,这让王小刀很厌烦。王小刀常拿飞镖吓她,手一扬,唰,却并没有甩出去。王大乐了,她不再偷拿王小刀家里的东西,她看王小刀的眼神是痴迷的。偶尔清醒的王大,竟似有些妩媚。

  王大常常在夜间敲响王小刀的柴门。敲得惊天动地,似乎惟恐别人不知道。有时王小刀去开门,有时不去,由她在那里冻着。有一天敲得王小刀实在烦透了,他隔着门缝对王大说,滚!小婊子!说完他就后悔了。后悔了,仍然没开门。

早晨王小刀去开门。他提着裤子,搓着眼屎,打着哈欠,甚至,还拔掉了门上的几颗飞镖,然后一抬头,就看见了直挺挺的王大。直挺挺的王大,脚下踩一轮血色朝阳。

  王大是挂在树上的,用腰带。她的舌头伸得很长。

  以后的好几天,王小刀跪在那里,吹他的口琴。有人过来打他的耳光,是王贵,还有王有财。王小刀吐一口唾沫,里面夹着血丝。王贵说是他打的,王小刀说是累的。我对不起王大,我累死算了。

  然后,某一天,王小刀走了。他对谁也没有说。他先去了乡里,再坐汽车去了县城,然后,坐上火车,走了。

  

  王小刀

  

  王小刀先去了沈阳。没有村里的介绍信,住不了旅馆,晚上只能睡在大街旁的冬青丛里。有一天来了两个警察,一胖一瘦,将他盘问一番后,说,跟我们走!王小刀就跟他们走,走到半途,一个拐弯处,噌,王小刀逃得像兔子。他听见警察在后面喊,抓住他!他分不清楚发出这声音的警察是胖还是瘦。

  后来他去了哈尔滨,本来他想去新疆的,但他近乎弱智的地理概念却让他先去了哈尔滨。他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然后,他只能留在哈尔滨了。夜里他躲避着警察,他觉得自己没犯什么错误,却依然要躲着警察。他很饿,饿也没有办法,城市里没有野兔。

  最初的几年,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熬过来的。人们只知道几年之后,他便在这个城市里扎下了根,并听说他常常操一柄两尺多长的砍刀在街上同另一伙人火拼。这期间王小刀回过几趟王坡庄。他说,我是黑社会的。村人听了,不再对他露出鄙夷之色,反报以“啧啧”之声。王小刀想,这群人真是他奶奶的下贱啊!

  王小刀的确是黑社会的。可是他知道,所谓的黑社会,不过是打架斗殴,吃几顿霸王饭而已。他跟随着一个姓胡的老大,即使没有活做,胡老大也不会让他饿着。他想,胡老大这人真是不错。

  真是不错的胡老大后来做大了。那天王小刀正跟骗来的女朋友亲嘴,几个兄弟叫走了他。胡老大说,整个大活做做。你,你,你,你。他指了指四个人,明天就走,去郑州。

  四个人中,就有王小刀。

  他们在郑州等了五天。五天的时间里,他们除了去观察地形,策划方案,磨磨砍刀,剩下的事情就是躲在屋子里喝酒吃肉。王小刀觉得这样的日子真是不错,相当于天天过年啊。闲得无聊时,王小刀就玩他的飞镖,仍是靶靶十环,把另外三个兄弟看得一愣一愣的。

  王小刀并不害怕。尽管他知道这次是真正的犯罪。但他想,怕什么呢。

  后来他们实施了行动。在夜间,洗劫了一家很大的国营饭铺。那是王小刀第一次看到那么多钱,钱塞在一个方形的抽屉里,仿佛抽屉都要被涨得炸开。他们把两个值夜班的店员都绑起来,嘴里塞上脏兮兮的墩布。王小刀记得那个穿得很少瑟瑟发抖的女孩子的眼睛,那眼光是惊恐和无助的。她的脖子很白很长。王小刀于是想起了王大。

  他们撤得很迅速,像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王小刀走在最后面,走在最后面的王小刀发现地上有一张五元钞票,那是他的兄弟们在匆忙之中遗落的。王小刀想也没想,他拾起来,装进口袋。然后他继续跑。他们穿过饭铺的厨房,他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他低下头,他的胳膊便不停地抖起来。

  那是一条狗,一条巨大的狗。狗已经被开膛破肚,身上的毛被烫得精光,露着惨白光滑的皮肤。狗的牙齿呲着,表情狰狞。

  他们逃回临时的住所,开始清点成果。他们数了两遍。王小刀的心跳得厉害,他总是想着那只狗的脸。兄弟甲问,怎么了小刀?王小刀说没怎么了。兄弟乙问,害怕了小刀?王小刀说没事没事。这时他们的头儿站起来,他说,按规矩,还得翻一下兄弟们的口袋,看看有没有不守规矩的。有的话,现在交出来就行了。都是兄弟嘛,我不会为难你们,不会让胡哥知道。

  王小刀没有说话。他一直在想着那只狗,想着王贵,想着王大。他的胳膊抖呀抖呀,后来连整个肩膀都抖起来。

  头儿翻了兄弟甲的口袋,空空的。头儿不再翻,问王小刀和另一人,你们藏了没有?王小刀不说话,仍然抖。头儿等了一下,抽支烟,再翻。他是最后才翻到王小刀的,他问王小刀,到底藏了没有?王小刀盯着他,嘴巴像被一根结实的粗线缝到一起。

  五元钱被翻出来,王小刀才害怕了。他辩着,捡的。脸上就结结实实地挨了一拳。他说真是捡的。没人听,他的脑袋上又挨了一拳。他听到有人喊,剁他的手!然后他的手就被一个人踩住。他的脑袋不停地被拳头击中,他已经说不出话来。

  王小刀躺在地上,他的手还在抖。他不明白刚才他们还亲如手足,现在怎么会变成这样?这时有一个人拿出了砍刀,朝着王小刀的手猛地剁下去,王小刀挣扎了一下,他的刀剁空了。然后他听到这个人骂着,这个傻×还他妈敢反抗?

  他们开始轮流用脚踹王小刀的脑袋,踹一下,王小刀便吐一口血。他吐了很多血,不动了。有人扒他的眼睛,试他的鼻息,说,死掉了。头儿说,死掉了就死掉了。死了也不能便宜他,剁掉他的手。

  计划剁手之前他们每人点了一支烟。烟抽完后,他们决定赏他一个全尸,将他直接埋掉。三个人把他装在编织袋里,抬到很远。那里很荒凉,近处有一条铁路,天上有月,猫头鹰在叫。他们开始挖坑。这时候,天下起了大雨。

  坑挖得很快,他们合力提着王小刀的脚,像倒提着一只死狗,轻飘飘的。他们把他扔进去,用铁锨拍打了几下他的脸,然后匆匆埋上了土。头儿说,对不起了哥们,让你做孤魂野鬼了。然后他们就撤了。撤时,有人甚至吹起了口哨,口哨声传得很远,惊起了栖鸟。

  他们以为,不会有人发现王小刀的尸体。

  后来尸体被发现了吗?我问。

  没有。他说,没有尸体。你看我像尸体吗?

  他坐在一张有些陈旧的老板台后面,眯着眼,他长得很瘦小。即使已经成了一位小有名气的民营企业家,他仍然很瘦。

  天助我也,我命很硬啊。他淡淡地说,那天雨下得很大,他们埋得也不深。后来雨水竟然浇醒了我。是我自己从土坑里拱出来的。我在那里躺到天亮。然后我便顺着铁路一直走……

  再后来呢?

  再后来?王小刀笑了,没有后来了。后来,改革开放了,我办企业了,成企业家了。没有回过王坡庄,没有。后来听说那三个兄弟,他妈的狗屁兄弟,那三个兄弟,抢银行,被当场击毙了。一个人脑袋上一个大洞,听说有这么大。他拿手比划着,有些兴奋。

  中午王小刀请我吃饭,他拿着菜谱,笑盈盈的。却突然变了脸色。我发现,他一只胳膊抖起来,越抖越快,越抖越快……

  我探过脑袋,看见菜谱上有这样一道菜:五香狗肉。

   【责任编辑 徐 曦 xuxi1133@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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