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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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小说月刊2009年

有一家公司要招一个经理助理,三个年轻人前来应聘。为了叙述的方便,我们把这三个人分别叫做A、B、C。

  A去应聘的时候,总经理对他说,没什么特殊的条件,就是能在一天之内挣来3000元钱。A听说是这样,就去了许多地方去挣钱。到了一个地方,A就问人家,有一天给3000元钱的工作么?人家说没有,我们一天才30元,一个月还挣不到1000元呢。到了一个地方,A就问人家,有一天给3000元的工作么?人家说没有,我们总经理一个月还拿不到3000元呢。又到了一个地方,A又问人家,有一天给3000元的工作么?人家说没有,人家问他,你是来应聘总经理的吧?我们公司的总经理正好刚刚被公安局抓起来。说着,一群人就哈哈地大笑起来。结果很明显,A跑了整整一天,连一分钱也没有挣到。这样,A自然就被淘汰了。

  第二天,又来了个B。总经理对他说,没什么特殊的条件,就是一天之内挣来3000元钱。B就想,正常情况下,一天挣3000元钱,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B也就没有像A那样一家一家地去问,B认为那样子做,非失败不可。B就想,看起来,得用非正常手段。什么叫非正常手段呢?B首先想到的是朝家里要。因为B平时花钱总是朝家里要的。但是,B马上就否定了这样的做法。因为,如果朝家里要,怎么能算是“挣”呢?按照B的理解,所谓“挣”,就意味着自己动脑筋,想办法。而朝家里要,显然是不符合这一既定要求的。然后,B就想到了抢。但很快,B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抢是一种犯罪行为,是要判刑的,很显然是不可取的。然后,B就想到了偷。偷,当然也不对,起码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人们将有这种行为的人称之为小偷,一个“小”字,表达了人们的价值判断,说明在一般人的心目中,这是一种不光彩的行为。尽管如此,偷,总说不上是一种犯罪行为。人们抓到小偷,无非是痛打一顿了事。当然,也有人抓到小偷不仅仅痛打之,还要将之扭送到公安局去。但即便是扭送到公安局,无非是教育一通,最后还是得放掉。这就证明,偷,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范畴的。于是,B决定去偷。而且,B竟然得手了。B偷到手的,正巧是3000元钱。B正在得意,被人发现了。于是,大家围上去将B痛打一顿。3000元钱物归原主不说,大家还将B扭送到了公安局。到了公安局,B老老实实地亮明了自己的身份,说自己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为了应聘一家公司的总经理助理,不得已而为之。公安局见他说得恳切,又有身份证、学生证等一大堆证件,还是初犯,教育了一通,然后将B释放了。自然,B的应聘也以失败而告终了。

  第三天,C来了。总经理还是那句话,没什么特殊条件,就是一天之内能挣来3000元钱。C想了想,点点头,表示明白,然后就出去了。C来到外面的垃圾箱里,捡了一件破旧的衣服穿在身上,又用一把灰土在头上脸上涂了涂,把自己弄成一副灰头土脸的模样。然后,B就往大街上走去。走到一处热闹地方,C放慢了自己的脚步。大街上,人们看到一个民工模样的人越走越慢,越走越慢,最后,身子一歪,倒在了大街上。于是,马上有人报警,还有人打了120。不一会儿,警车来了,救护车也来了。警察马上下来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医生护士则围在C的身边给他量脉搏,量血压。忙了一通,医生吁了一口气,说,没什么大的毛病,可能是饿的,就是太虚弱了。这时,C睁开了眼,用虚弱的声音说,让我回家,我要回家。我,爬也要爬回家。说着,就真的向前爬了起来。医生关切地问,老乡,你怎么了?C断断续续地说,黑窑主,黑窑主,铁丝网,大狼狗,不给钱,还打人。于是,大家明白了,这是一个被骗到黑砖窑里的民工。一些热心的人听到这里,马上跑到附近的小饭店,给C买来了包子和稀饭。C千恩万谢地接过来,狼吞虎咽地吃起来。有的老大娘,看得眼泪都掉下来了。人们纷纷给他掏钱,有30的,有50的,不大一会儿,就有了1000多元。这时有人还给电视台打了电话,连电视台的记者也扛着摄像机跑过来了。C吃饱了,喝足了,跪下朝人们磕头,说谢谢大家,谢谢大家,到哪里都是好人多啊。电视台的记者问他,老乡,那黑砖窑的地址在哪里?C一副力不能支的样子,说,黑窑主,黑窑主,铁丝网,大狼狗……然后,一下子又昏了过去。这样,救护车只好把他拉到医院里抢救。

  当天中午,C的事情就上了电视。市民们看了电视,潮水一样涌进医院,有送鲜花的,有送营养品的,也有捐钱捐物的。到了晚上,市民们给C的捐款已经达到了5000多元。C前往应聘的那家公司的总经理,也从电视上看到了C。当天晚上,总经理来到医院,紧紧地拉住C的手说,我所要找的,正是像你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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