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腕刘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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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小说月刊2007年

当代作家中,刘震云无疑属于有钱一族。作家有钱,大多和影视剧有关。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刘震云以其《官场》、《官人》等“新写实主义”作品引起关注,曾和池莉等一同作为“新写实主义”的代表人物被津津乐道,但那时刘震云有名未必有钱。真正让刘震云开始风光起来是根据其中篇小说《一地鸡毛》被改编成电视剧之后。那时我在乡村中学读高中,并不知道有个河南作家刘震云,是一次偶然从电视版的《一地鸡毛》知道了他。我喜欢《一地鸡毛》,很日常,很生活的东西看起来却有一种真实的美感,

  从此记住了刘震云。

  但显然刘震云又是不甘于只模仿、表现日常生活的作家。《故乡面和花朵》之后,面对刘震云,我不知怎么来解读他。刘震云的探索让我迷惑。我在猜测模仿生活的写作在刘震云看来是不是不满足,是不是觉着有点低级趣味,而有意转型。很多人说,《故乡面和花朵》是“中国第一部真正的现代精神长篇巨制”,对此我不能理解。坦率地说,至今我连《故乡面和花朵》的书名是什么意思都没弄清楚。小说讲述了一个特定年代,三个男人和一个少年的故事,里面虽然充满了对故乡往事的怀念和回忆,但我想不出这和故乡面和花朵有着一种怎样的关系。大部头的《故乡面和花朵》留给我的只有一种新鲜,一种神秘。

  《故乡面和花朵》当然是刘震云的一种精神层面的创造。但这种创造,一般读者难于进入,在我也不是十分喜欢。在我看来,刘震云首先是一个善于发现生活的人,并且对发现的生活极爱琢磨,极爱思考,甚至有点神经质。而这种状态下的作品更能显现出一种生活的真相,作家的本真,也往往容易被人接受。比如他观察发现生活中的废话问题后,竟然能写出一部长篇小说《一腔废话》;对时代的新事物《手机》也是情有独钟,能编织出一个带有普遍性的时尚故事,这当然是刘震云作为作家的天性使然。关于《一腔废话》和《手机》当然各有各的观点,在废话的问题上我就不能接受刘震云的观点,我以为话语的有用与没用完全在于怎么听,天南海北地“侃大山”其实也是一种享受,享受的愉悦当然是一种价值的体现。

  作为农村生人,写农村当然容易出彩。在《手机》中,我以为刘震云的才华还是在写农村,书里有一部分写吕桂花、写严朱氏,写得都特别的好,写出了时代环境下农民的灵魂。我以为《手机》是2003年中国最出色的长篇之一,是刘震云《故乡面和花朵》之后模仿生活写作的回归。这在刘震云显然又是一个刻意追求、不断探索的结果。在《手机》里,刘震云俨然变成了一位会说话的语言大师。小说在时间上分了三段来处理,开始写上世纪60年代童年时的(主人公)严守一以及他不爱说话的父亲、表嫂、朋友及奶奶;接下来写到今天长大后在电视台当以“说话”为生的主持人的故事;最后又回到上世纪30年代,去追寻严守一说话的源头……《手机》处处都在“说话”,有说假话的,有说实话的,有不爱说话的,有话中有话的,也有说心里话的。通过《手机》,刘震云把他爱琢磨生活中事儿的特色发挥得淋漓尽致,这在当代文坛是开创性的。

  关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说话”,我记得先前在现代文学馆听过刘震云的一次演讲。他说,人从早上睁开眼睛,到晚上闭上眼睛,要说三千多句话,如果有人夜里说梦话,还得再加上三十多句。毫无疑问,《手机》是刘震云思考“说话”这个哲学命题的结果,在小说里,作者明着是写手机但用意又不在于写手机,主要是通过人与人的谈话,来生动地揭示了人的嘴与内心、人性的扭曲与锐变。刘震云本人认为《手机》是他小说创作的一个飞跃,比较起他的旧作,我虽然不完全认同,但认为他的回答大抵还是真诚的,他确实在不断的探索。刘震云带给读者的新小说,无论从故事到思想,还是从结构到叙述,都变得简洁、厚重起来,蕴含了作家对时代生活的敏锐把握和穿透。

  如今的刘震云红透文坛,和商业文学,商业影视剧有关的商业邀约自然应接不暇。作家和商业走得太近,自然对写作有利有弊。据说朋友里,刘震云最喜欢冯小刚,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两个聪明、灵巧而又都爱折腾的人一起干事儿,乐趣之外,他们当然对生产出具有轰动性的东西拥有巨大的信心。作为大众文化消费,这是大家所期待的,但在这个世界上,毕竟每一个人都不可能对世界懂得太多,懂得太多反而是懂得太少,刘震云以好玩儿的方式来探索这个世界上不懂的东西,是好事,当然也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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