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人半妖张贤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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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小说月刊2007年

被人们称为“中国作家中的首富”的张贤亮,据说自下海经商以后,好些年只写些随笔,不再写小说了。也许是钱赚够了,世纪末的张贤亮又怀念起使他名声鹊起的写作来,这就使我们有幸在1999第6 期的《收获》上读到了张贤亮表达自己“世纪末情怀”的《青春期》。

  据作者自己说,“这部新的小说比《男人的一半是女人》有所提高,至少不比它逊色。”这下引起了我的兴趣,于是赶紧沐浴更衣,净手焚香,读了起来。

  这一读可不要紧,不仅没读出张作家所说的《青春期》的好处,我对张作家的信心反倒动摇了。第一个感叹就是:贤亮老矣,尚能文否?或者张作家挣钱挣得不会写小说了?更不由地发出这样的疑问:这还是曾写过《灵与肉》、《绿化树》、《男人的一半是女人》的那个张贤亮吗?

  也许是真的因为张作家已是六十多岁老人的缘故,这回他给读者只“准备一些‘唠叨’”。整部小说五万多字,绝大部分都是张作家关于“青春期”的唠叨,换句话说,就是叙述多于展示,议论多于描绘,许多毫不相干的事件就在唠叨中被连缀成了《青春期》。

  作为小说家的张贤亮好像把看家本领都弄丢了,以至于这唠叨像白开水一杯,平淡得实在难以下咽不说,也使得他的《青春期》漫长无际。

  从主人公五六岁时开始写,一直延续到张作家九十年代下海弄影视城的时候。要知道,张作家此时都已是近六十岁的人了,别人在这把年纪更年期都结束十多年了,张作家跟我们常人确实不一样——

  即使对《青春期》里那些稍具可读性的几个事件进行考察,我们也找不回在我们记忆中的那个小说家张贤亮了。

  相反,我倒冒出这样的念头:如果不是小时候张作家看多了好莱坞的电影(有一篇关于张贤亮的报道说他“小时候住在南京,上海,是看好莱坞的电影长大的”),依样画葫芦为我们加上了些“性”和“暴力”的佐料,这篇小说恐怕就更没什么吸引人的了。

  就是写“性”,张作家也毫无想象力可言,不是写男女小朋友互相抚摸、写为后脖白皙的女同学跳楼、就是津津有味翻看女人的月经纸,看完了还冒充清纯说自己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以显示极左年代人们的蒙昧——这是再老土不过的写法了,张作家怎么还用?

  再不就弄些以前用过的老套子,让犯人就在自己的背后过夫妻生活,或着干脆和生产组长的老婆通奸,还不成功——又是老法上马,总这样还成?

  至于暴力,就更没意思了,主要事件之一是写当劳改犯时为看水剁了农民的一截手指头,并沾沾自喜,不思悔改。

  主人公还厚颜无耻地声称“后来我投入市场经济创办企业大概得益于我有这份壮士断臂的果敢”——要知道人家壮士断臂是断自己的臂,而你断的却是一个无辜农民的手指头,这就“壮”得可疑了——并大言不惭地说,到现在还“一听见有‘手拿铁锹的农民’就血脉贲张,刺激出我‘青春期’的内分泌,仿佛又来了一次剁人手指的机会”。

  这是作家应该说的话吗?怎么听都有点上海滩青帮头子的口气。唉,张作家本想把自己的主人公打扮成牛仔枪手或西部刀客的模样,再树一个除暴安良的英雄形象,只可惜缺少了最为关键的“侠义”。所谓的“汉子”也就仿佛被抽去了脊梁骨,再也高大不起来了,剩下的顶大也就是一副恶霸嘴脸。

  最后,怎么评价张贤亮的《青春期》呢?还是想起了托尔斯泰曾说过的一句话,这是他评论女皇叶卡林娜二世的《训谕》时说过的:“琐碎多于严谨、机警多于智慧、虚荣多于热爱真理。最后是,妄自尊大多于热爱人民。”拿来给《青春期》下个结论我看是很合适的,不知张作家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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