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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小说月刊2008年

她又在买肉了。

  他故意放慢脚步,朝旁边的小卖部走去,买了一包最便宜的烟,点燃,装着抽,尝不出任何味道。他的真实意图是躲在这里偷窥那个买肉的女人。

  她在翻捡那些猪肉,唠唠叨叨地,嫌这块不好那块不行,非常认真,像在察看一块价值不菲的布料。她的手指修长,指甲剪得很短,也不再涂着腥红的油彩。那些丑陋的猪肉和毛绒绒的猪脚,在她手里翻来覆去,几乎要捏出水来,却还不能让她满意,又嫌价钱贵,同屠夫讨价还价,能不能再便宜五角一块。

  他看得古怪,听得难受,恨不能跳出来掏钱去付,就是把整个案板的肉都买下来,又何妨?他实在心甘情愿。

  她怎么变成这样了?一块猪肉一根猪脚,就让她如此地计较,真是俗不可耐啊!天下的女人都可以不堪入目,惟独她不能,绝对不可以,她必须一如既往地纯情优美,像一篇童话,远离人间烟火才对。

  那时,她是他的音乐老师,刚刚毕业来任教,他也只有十六岁。她喜欢打羽毛球,每天早晚,都会拎着一对球拍,去操场上练。陪练的人争先恐后,都是男老师,年轻的居多。他们显得很笨拙,发球接球迟钝,像一只只企鹅在列队讨好一只矫健的羚羊,可笑之极。他恨那些男老师,晓得他们是别有用心的,他觉得没有一个配得上她。那时候,正在放电影《少林寺》,他对觉远佩服不已,认为只有这个和尚才配得。他居然想去少林寺学武,练就一身绝世武功,再回来向她求婚,她大概不会拒绝吧?至少,不会有人敢当着他的面来抢亲了。

  每个星期,有一节她的音乐课,教唱歌。第一首是《送别》,李叔同作的词,“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可惜,她的粉笔字写不好,东倒西歪的,充满稚气。她红着脸,不好意思,请哪个同学上去代抄。他勇敢地站起来,上讲台去抄,他热爱书法,学过柳体,把这篇古雅之词抄写得端庄秀丽,赢得了满堂喝采。当然,他不关心同学们的表扬,他只在乎她感激与惊叹的眼神。

  她的美貌,惊动了所有的人,包括情窦初开的学生。最强烈的,除了他,还有班上的小兵。她教歌的时候,小兵不唱,故意嘬起嘴唇吹哨子,以吸引她的注意。在八十年代,这是挑逗姑娘最常见的方式,是流氓调戏少女的有效手段。小兵敢这样,一是因为他打架狠,无人敢管,二是他爸爸是公安局长,经常抓捕犯人。

  小兵一吹流里流气的口哨,她就脸红,不教歌了,坐着沉默。他忍不住,愤怒地站起,盯视小兵,马上点燃了小兵的怒火,打起架来。小兵用水果刀扎伤了他的屁股,流出血。

  保卫人员赶来,带走小兵,移交到派出所,拘留。她让男同学背上他,去医务室上药。当着她的面,他死活不肯脱裤子。她着急,骂出一句脏话——你人小卵大,还晓得怕羞啊?刹那,他惊呆了,不敢相信这是她说出来的话。在他的想象中,她阳光一般的嘴唇只会讲出金玉良言。挨了骂,他老实了,乖乖脱下裤子,听凭上药,他幻想,要是她是医生,天天被她打针也是一种幸福。

  从此,一上课,她都要问他好了吗?还痛不?他只是脸红,幸福得像含了一颗水果糖。而那个伤他的小兵,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当时正值严打运动,亮刀必死。小兵是个老留级生,刚过了十八岁,经常惹事,屡教不改,在布告上被宣称为“害群之马,死有余辜。”

  枪决那天,他跑去看。小兵被五花大绑,挨了五颗子弹。

  她受到刺激,竟不再唱歌,沉默寡言,改为守图书杂志,像变了一个人,连羽毛球也不打了。他忧郁起来,昏昏沉沉地上了大学。

  毕了业,他招魂般地回到家乡,在另一所学校实习。每天经过这个小菜市场,不时地,会看到她也在买菜。十年过去,她居然憔悴了,像语文课本上的“玛蒂尔德”,只剩下一堆幻想。奇怪的是,他不喜欢她去买肉,只愿看到她提着蔬菜,他竟然迷信了一句古文“肉食者鄙”。

  现在,躲在这里抽完一根烟,她终于提着猪肉走了,再次消逝在时间的深处。

  

  【责任编辑 徐 曦 xuxi1133@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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