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是无奈,一半是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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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小说月刊2011年

《布鲁克林》是爱尔兰当代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科尔姆·托宾继《大师》之后的又一部长篇小说新作。与托宾以往的作品相比,《布鲁克林》较为好读,人物和线索简单,情节也不复杂。说的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一个爱尔兰小镇姑娘艾丽丝,独自去美国工作求学的经历。

  小说跨度不过一两年,其间没有惊心动魄的曲折故事,发生的爱情也称不上浪漫,除了艾丽丝姐姐罗丝的猝然去世,一切都平易犹如四季寒暑。但这种平易对熟悉托宾的人来说,并不意外,这本是他风格的一部分。

  他把极大的热情和天赋都倾注在了人物的心理描写上,擅长从沉默和空白中挖掘出微妙的气氛。关于这点读者在他的《大师》中便已有领略。

  偶尔,仍能在《布鲁克林》中发现《大师》的影子,当艾丽丝移民美国,将生活细节如数写入家信,并在吸纳新事物时不断地排检着哪些可以告诉亲人,哪些不能,我们可以会心一笑,那个老是谋划着利用八卦来丰富自己写作素材的亨利·詹姆斯又回来了。

  但绝大多数时候并不如此,艾丽丝是个看起来很普通的女子,阅历浅薄,循规蹈矩,思想也传统,透着爱尔兰小镇的风土气息,也许与那个年代很多怀着迷惘和希冀去美国碰运气的移民没什么两样。

  但她在托宾笔下获得了非凡的自省能力。她不停地思考着生活的种种境遇,她对异国和家乡的感觉时时发生着变化,尤其是对阔别许久的家乡,从刻骨的思念,不经意间的释怀,到回家乡后的陌生感,到重新熟悉和自如起来,这些在书中都细微可呈。

  艾丽丝的爱情,和她的去留结合在一起。艾丽丝始终在做一个艰难的选择,选择留在美国,或是回到家乡。她在布鲁克林的爱尔兰人舞会上遇到托尼,与之相恋并在她回国奔丧前秘密结婚。之后,多少有点儿衣锦还乡的她,蓦然发现出国前对她冷眼相待的另一个男人吉姆,实际上与她扮演了《傲慢与偏见》里的角色,她或许更偏爱吉姆一些。

  更要紧的是,吉姆代表了她的家乡,是“在小镇的街道上自然生长出来的”,当她开始在去留之间摇摆不定时,吉姆在她内心的天平一端加了砝码。

  她此刻希望未曾与托尼结婚,并不因为她不爱他,不想回到他身边,而是因为没有告诉母亲和朋友实情使得她在美国度过的每一天都好似一场梦,没法与她在家中度过的时光相提并论。

  她有种奇怪的感觉,仿佛自己分裂成了两个人,一个奋斗过布鲁克林的两个冬季和许多艰难时日,并在那里陷入爱河;另一个是她母亲的女儿,是大家都认识或是大家都以为认识的那个艾丽丝。

  截然不同的文化背景和遥远的距离,造成了艾丽丝的分裂感。这或许是托宾的意外收获,因为就我个人感觉而言,他似乎并没有着意于文化风俗的对比,更或许是,有意避开了这样的写法。

  然而爱尔兰小镇和纽约布鲁克林地区的两种生活,鲜明生动,艾丽丝正如封面上的那个女孩,处在阳光下,眼神略带迷惘,仿佛不知何去何从,又仿佛已知自己的宿命,只是宁愿暂时搁置这一想法。于是小说呈现出两种不同的视角,一种是时间上的延续,是单一的线索和接近第一人称的叙述者,另一种则是人物和生活的断片。

  书里许多人物,没有一以贯之的故事,对于一部表现手法较为传统的小说而言,这似乎有些诡异。但细细想来,这是作者的诡计吧。

  艾丽丝在跨大西洋海轮上遇见的同船女子,在布鲁克林大学读法律的授业老师,在教堂爱尔兰人舞会上看到的歌手,还有那几个与她关系若即若离的房客……他们都不缺乏精致的细节和在艾丽丝心中产生的回响,但终没有各自的故事,仿佛是艾丽丝生命中的过容。

  艾丽丝最终的选择,也和大部分的情节一样,在意料之中,也在情理之中。在美国和家乡,在已有名分的丈夫和新认识的男友之间,她选择了前者。

  这一选择半是无奈,因为道德的惯性使然,但是做出决定的整个过程,无异于一场被拉长了的心理战役。好友结婚、母亲的期待、在小镇上为人赏识、重获自信,众多的生活细节都加入到了这一选择中来,从而使得小说的最后一部分,从一贯的淡然中露出锋芒,爱情开始得容易,过程却布满了权衡与动摇。到了最后,说不清艾丽丝究竟如何踏上归程,她甚至已经知道做出了令自己后悔的决定:

  “她回布鲁克林了。”母亲会如此地说。当火车驶过通往威克斯福德的麦克迈大桥,艾丽丝想到多年之后,这句话对听到它的男人而言意义越来越浅,但对她却越来越重。她想着差点儿笑了起来,随后合上眼,什么都不去想了。

  然而命运的车轮,又岂是她能明白的?她知道的只是昨天和今天,却不知道明天。这就是艾丽丝,一个和我们如此仿佛的女孩。愿她能得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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