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实话最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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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小小说月刊2007年

时局长、刘民警、李记者、王作家都是同乡,并且是光着屁股长大的朋友。刘民警成了治安大队的副队长了,手下管着十几个人。李记者有那根笔杆子,是“无冕之王”,到哪里哪里都得恭恭敬敬的。王作家这几年写小说有好几部被搬上银屏,在市里的知名度也很高。当然,混得最风光的还是时局长,出门有轿车,吃喝拉撒玩都是公费,属于那种“工资基本不动,老婆基本不用”的人了。

  这四个人经常在一起碰面,联络感情,美其名曰:“同乡会”。当然,多是时局长埋单,那三个人都是吃死工资的,钱来的不易,而时局长只要签个字就完事了。

  这天,时局长又约那三个到“怡人大酒家”。

  傍晚的时候四个人聚在一起了。一番推杯换盏后,四个人都有了醉意,却没了话。这时王作家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对他们三人说:“你们还记得小时候做的一种叫说瞎话的游戏吗?”

  他们当然记得,那是农村的小孩经常玩的一种游戏。一个小孩编一个瞎话给别的小孩听,只要哪个小孩信以为真了,就算是说瞎话的赢了。

  王作家又说:“我记得小时候我们在一起经常玩这个游戏,可现在我们都人到中年了,说句瞎话简直是脱口而出,面不红心不跳,而实话却很难听到了。我看不如这样,我们每个人都说一次实话,并且还有一个要求,必须要关系到女人的。这里就我们四个人,就是牵涉到个人隐私我们也保证保密。最后谁说出的实话最能打动人,另外三个人就掏腰包请他,你们看怎么样?”那三个人也觉得光这么干喝酒没意思,就同意了。

  刘民警先开始说:他作为一个民警,经常要执行扫黄打非行动,进入娱乐场所,接触很多小姐舞女。要说人民警察一身正气,见了女人不动心,那是假的,有时候甚至还有犯错误的危险。有一次他执行扫黄打非行动,在一个包厢里抓到一对卖淫嫖娼的,他们忙活得正紧呢,都一丝不挂。那个男的是他们硬从女人身上拉下来的。那个卖淫女就叉着腿躺在那里。刘民警看到后眼里立即放了电,下身一下子膨胀了起来,他也忘了当时的身份,真想一下子趴上去。要不是老队长及时把被子盖在卖淫女身上,说不定他就犯错误了。这件事一直在他心里藏着,今天才说出来。

  李记者说:自己刚当上记者的时候,有一次他接到任务到一个村里去采访,采访完时天已经很晚了,他就在一个农户家住下。那户人家的男人到外面干活去了,家里只有女人。女主人给他做了饭,并安置他睡下。当他睡一觉醒来后,就听到院子里有撩水的声音。他透过窗户往外看,见院子里女人正在洗澡,脱得赤条条的,一丝不挂。当时李记者正是个大小伙子,这一看,身上的“火”便上来了。他忘了自己的身份,从屋里出来悄悄地走到女人身后,一把就抱住了女人,两只手摸在她那软软的乳房上。女人面对李记者的突如其来,既没挣扎也没惊叫。这时他身上的记者证掉在地上。女人就弯腰把他的记者证拾起来,对身后的李记者说:“这是你的本本吧?听说城里人都靠本本吃饭,没了这个本本就什么也吃不成了。”李记者听到这句话吓了一身冷汗。如果当时女人在院子里惊叫把村里人引来,或她挣扎开拿了自己的记者证跑出去,那自己的这一辈子就算完了。李记者就非常感谢那个女人,是那个女人的宽容拯救了他。每次到乡下采访都要看看她,但那天晚上的事谁也没说,这成了他两个人共同的秘密。今天是李记者第一次向外透露。

  王作家说:大家都知道小说是虚构的,有人说写小说就是编瞎话,其实小说里也是有实话的。他年轻的时候曾暗恋过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是村里的,叫雪梅。并且他对雪梅一暗恋就是八九年,他曾在暗地里跟踪过她,偷看过她,甚至……有一天夜里还爬到墙头上看过她冲凉。只可惜那个女人跟自己是同一姓的,虽然是出了五服,但严格说起来也算是当家子。在村里这种关系是不能成亲的。并且雪梅比自己大两岁,她一直把王作家当小孩子看的,她一直没察觉王作家对她的那份特殊的感情。后来他当了作家,写起了小说,就把她搬了进去。有一篇小说的女主人公就是比照她来写的,并且还写了她冲凉,也都是生活的原汁原味。王作家的这件事也算是首次披露。

  刘、李、王都说了,并且都是实话,该轮到时局长讲了。

  时局长深吸了一口烟,说:“在说实话之前我有一个要求,你们一定要为我保密。这倒不是我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而是现在当官的难呀,一有点风吹草动的就让人往歪了想。我这也是为了少惹麻烦呀——我暗地里养了个女人。”

  时局长说这话时神情庄重,不像是在开玩笑,那三个人都惊愕地看着他,这个时局长是真喝醉了,这样的实话也敢说呀。

  时局长叹了一口气,说:“瞧,你们想歪了吧,我说的并不是包二奶养情妇的那种养。那一次我到贫困山区送温暖,我看到一个双腿残疾的女孩趴在低矮的桌子上写字,我就感动了。那个女孩叫吴瑶。回来后我经常给她汇钱寄书。可以后那个女孩的母亲也死了,她孤苦无依,我就把她接到城里,给她买了轮椅、电脑。经过不断努力,那个女孩竟能写小说了,并且还有几篇发表。你说,我能用她的钱吗?我看到一个残疾女孩通过自己的努力有了成绩,高兴还来不及呢!”

  时局长一说完,在坐的那三个人都感动了。李记者站起来握住时局长的手抖着说:“老时,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为什么不早说呀,我们也可以帮她一把呀。我可以采访她一下,引起社会更多人对她的关注呀!”

  王作家也说:“我好歹是个作家,可以在写作方面指点她一下呀。”

  时局长又叹了口气,说:“我要是说出来,十个人还不有九个半说我是包二奶吗?我就是有一百张嘴也说不清呀!其实也不怪大家,都是腐败分子把我们干部的形象搞坏了。”

  大家想想也是。不用说,这四个人的实话数时局长的最感人了。刘、李、王就凑钱买了单。

  走出酒店,李记者脑子里还在想着那个残疾女孩,一看时间还早,就对时局长提出要去看看那个吴瑶。时局长眯缝着眼睛也同意了。四个人就钻进车里,时局长开着车一路颠簸着就到了郊外,最后在一处房前停了下来。屋里还亮着灯。

  四个人就进去了。时局长一进门就喊:“吴瑶啊,你几位叔叔看你来了。”正屋里空荡荡的,时局长就往里屋走。当打开门时,四个人都吓了一跳。里面有一对男女正乱作一团,忙着穿衣服。那个男的是个小白脸,见了这四个人“噌”地一下就从窗户跳了出去。还是刘民警机灵,紧跟着就追了出去。

  那个女的看起来十六七岁,跟时局长说的那个吴瑶年龄相仿,不过她的双腿很好。女人在床上不住地抖。时局长瞪着两只铜铃般的眼睛,对床上的女人说:“你说,我的吴瑶呢,你说……”女人已是嘴唇发抖,说不出话来了。时局长急了,上前掐住女人的脖子,摇撼着她的头,最后都掐得女人翻白眼了。王作家李记者怕出人命,就把时局长拉出门外。王作家对时局长说:“老时,你是不是喝醉酒认错人了!”时局长茫然地看着四周,说:“没错呀,就是这里呀,我经常来的。”王作家李记者以为他喝多了,就把他塞进车里送回家。

  然而这件事并没完。

  当晚,刘民警抓住了那个跳窗而逃的人。带回去一审问,结果出人意料,那个人既不是小偷也不是流氓,而是个“二爷”。就是专门陪二奶的那种。有了二爷,必然要把二奶揪出来了。二奶一出现,那个包二奶的人便藏不住了。竟是时局长!原来时局长那一晚上真的没走错门。再往下审那问题就越来越严重了。时局长被“双规”了。几个月后,时局长被免去了所有职务,并且判了徒刑,蹲了大牢。

  李记者为此专门写了一篇《一个贪官的真实面孔》的报导。王作家也根据这件事写了一篇叫《精神错乱的局长》的小说,赚了一笔稿费。刘民警因为国家揪出一个贪官,也受到了奖励。

  但这三个人都对那件事感到很不痛快。虽然时局长是罪有应得,但事情也与他们有关。如果不喝那次酒,不比赛说实话,不去看那个从来没有的残疾女孩,老朋友也许就不会栽的这么快。但他们又觉得纳闷。时局长又不疯又不傻的,为什么会带着他们到那个地方去呢。还有那个实话,也太离谱了。

  自从时局长出事后,李记者、刘民警、王作家三个人就很长时间不碰面了。半年后他们又在一起,还是在“怡人大酒家”。三个人酒至半酣,便又说到了时局长。刘民警和王作家就表示对时局长当时的表现很不解。

  李记者说:“我也很纳闷,但到后来我想起件事来才算真正明白了——原来那件事是真的,确实有个农村的残疾女孩,也叫吴瑶,并且说的事也跟吴局长说的一样。”

  刘民警和王作家就瞪着眼睛听着。

  李记者又说:“不过帮助吴瑶的却不是他。那个吴瑶给我们主编写过信,主编也觉得她需要帮助,就给她寄钱寄书,后来我们报社又凑钱给她买了台电脑,支持她写作。吴瑶的事也上了报纸,并且那篇报导还是我写的呢,只不过时局长说那件事时我忘了。因为这事已经过去两年了,那件事跟老时一点关系也没有,惟一能扯得上关系的,就是他包的那个二奶也叫吴瑶。或许他看了报纸,记住了吴瑶的事,就把两个吴瑶弄混了,认为那个残疾女孩吴瑶就是他帮助的。”

  两个人这才明白,刘民警说:“那个晚上他说的跟真的似的,让我们都信了。”

  李记者说:“你还不知道老时吗。从小他就有说瞎话的天赋,小的时候我们就上过他很多当,后来他混入了官场,说瞎话的天赋更是发挥得淋漓尽致,瞎话说得跟真的似的,谁也不相信那是瞎话,最后连他自己也相信那是实话。时间长了,他张口就是瞎话,实际上已经不会说实话了。”

  王作家感叹地说:“这个瞎话说得也太大了,把自己的仕途都断送了。可见一个人说瞎话没什么好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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