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夜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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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小小说月刊2012年

1
  十二月初三,千氓山,大雪封山。
  他们是在傍晚时分陆续到来的,前前后后一共三人。
  三人一高、一矮、一胖,一样的风尘仆仆,瞧他们的穿着打扮,都不是本地人的样子。
  他们问了主人的名字,乞求暂住一晚。我独居深山十几日,委实有些寂寞,见他们谦逊有礼,便也就应了下来。
  我将他们安置在西厢房,几人身上的积雪入屋即化,湿了个通透。我拿出几件主人的衣服让他们换下,三人寒暄再三,异常感激。我对此习以为常──但凡进山拜见主人的,总是这般有礼,无论他们在山外是富甲一方的豪客,还是占山为王的草寇,到得这里,通通都变得低声下气。
  并不是千氓山的大雪扫掉了他们的傲气,而是因为,他们都是病人。
  三人脸上一样长着黑斑,这是中了尸毒三日后的症状,这种剧毒惟有此间主人──千毒先生的眼泪可解。
  2
  天色已黑,我将三人邀到正厅。我烹置了猪鱼汤为三人祛寒,略尽地主之谊。
  猪鱼是千氓山的特产,因体型肥大而得名,肉质鲜美,伴以三春发芽、三春长叶的一钩草煲汤,虽不是奇珍,倒也难得。
  三人拾箸,浅尝辄止,礼貌性地赞誉两声,脸上均现出愁闷的神色。
  我会心地一笑,举杯宽慰道:“三位大可宽心,这尸毒虽然是世间奇毒,若要致人死命,却也需要九日。三日生黑斑、三日腐烂、三日攻心,主人明日即归,各位只消抹上主人的眼泪,不用一日,便可药到病除了。”
  三人见我说得轻巧,脸上登时现出喜色。他们—齐向我举杯,连道有劳先生引荐。
  论年纪,我比三人实在小得多,可他们叫我先生,我依然不动声色地受了,抬手喝下那杯酒。
  “只是,”我话头一转,脸色一沉,冷冷道,“三位到底是怎么中的这尸毒,却要在屋里老老实实地说清楚,若有半句谎话,明日可不要怪我家主人见死不救了!
  “三位可听清楚了,我家主人虽然生性疏懒,却是宅心仁厚,每有病人到此,总是有求必应。只是有一条,务必要得病之人说清楚是怎样染上的尸毒。主人平生最恨说谎之人,若有人出言相欺,被他知觉了,他定会任由那人自生自灭!”我一边把玩着白玉酒杯,一边不急不躁地说着。
  三人坐在桌边,张嘴结舌,脸上阴晴不定,似有难言之隐。
  我啪地把空酒杯放在桌上,寒声道:“三位来时可见我家门外的三座坟丘?那坟中的三人便是欺我主人的骗子。主人恼怒,任凭三人中毒而死。这千氓山虽小,再添三座新坟,总还是有地方的!”
  我一句话,声音不大,气势却十足。三人中较胖的一个面色一白,手腕一颤,手中的银箸掉落在地。
  3
  最先沉不住气的果然是那个胖子。
  他捡起地上的银箸放在桌上,擦了擦额上的冷汗,说道:“既然先生要听,我如实说来便是。我一没杀人,二没放火,有什么可欺之处?说来,我染上这尸毒,实在是无妄之灾。
  “我姓王,名叫王三财,家住青州太平镇。太平镇是个小地方,先生若是不知也属正常。”他朝我谄媚地一笑,轻声说道。
  “太平镇么?那怎么会是个小地方。”我摇头一笑,倒上杯酒,轻啜一口道,“太平镇原名浮萍镇,位于青州采石城东南三十里处,十年前先帝开国,三万虎骑入青州,路经浮萍镇。先帝言,乱世方才浮萍,如今天下将定,日后定是太平盛世,万年不变,遂更名为太平镇。”
  王三财见我说出太平镇的典故,连连点头道:“先生真是博闻强记,确有此事。我们镇上有不少人都曾见过先帝的面容,常常以此自傲。我家三代世居此地,到我这代,终于攒下一点微薄的家业,创下了一间名叫美味坊的小店。”
  “美味坊?你是开饭馆儿的?”我饶有兴趣地打量他。
  “正是,正是,”王三财应道,“先生有所不知,我那馆子虽然是乡野小店,但在青州也算有些薄名。小店自制的蜜饯肉脯别有一番风味,乃是按祖上传下来的秘方制成的。如若此间主人能救得小人的性命,小人定把秘方呈上,答谢先生。”
  他说得诚恳,我挥挥手一笑道:“我家主人只是治病救人,又不是强盗草寇,要你的东西做什么?你只管如实说来便是。”
  王三财继续道:“这蜜饯肉脯制作起来颇为麻烦,需选用上好的精肉,切成三寸长、一寸厚的薄片儿,用特制的酱料腌制半月,再用江南何家的无香花蜜浇灌而成。如此吃来,酱香浓郁却又清甜可口。
  “几日前,我曾在镇上李家肉铺购得几钱精肉,回家洗净,切片,准备做成肉脯,谁知道下手匆忙,切了食指一刀。当时我见刀口不深,便撒了点儿寻常的金疮药,简单处理了几下,哪知道,隔天便染了尸毒……”
  他说到这里,伸出食指,的确有一道刀伤,隐隐有些发黑。
  “这尸毒极是厉害,沾血即染,想来定是那块肉上带来的尸毒。”我摸着下巴,略一沉吟道,“明日我家主人归来,定让你药到病除,只是,这尸毒说来也是天下奇毒,区区一块鲜肉,怎么就会染上尸毒……”
  听我松了口风,王三财顿时大喜,对我的疑问却无法回答。
  4
  王三财只是一个数着铜子儿过日子的乡野俗子,实在没有为难他的必要。我扭头看着王三财身边的高个汉子,眼睛眯了起来,我知道,这一定是一个有趣的人。
  那人四方脸,络腮胡,粗眉,豹眼,右手掌中布着一层厚厚的老茧,左袖管空空荡荡的。他身边立着一把长刀,刀柄、刀鞘都用银丝线密密匝匝地缠着。
  “看壮士手上的刀茧之厚,想必刀法上定有大成吧。”我探出银箸,点了点他的手掌心,他下意识地攥起手来。
  “早些年世道不太平,学过几手三脚猫的把式,用来防身,走哪儿都爱拿着刀,日子长了成了习惯,倒叫先生见笑了。”高个汉子嘴里说着见笑,勉强挤出一个笑脸,脸上的几块黑斑顿时挤在了一起。
  我面上一寒,冷哼一声:“三脚猫的把式,可配不上这把‘银丝刀’。阁下这谎话说得也太不高明了。”
  那汉子闻言,身子一震,右手放在刀柄上,双眼死死盯着我,隐隐露出一丝杀意。
  我轻笑,倒了杯酒,自酌自饮。酒若烈火,我的腹中一阵暖意,烛光摇曳,我眯起眼看着汉子身边的长刀。“听闻先帝昔年征战四方,帐下有十二快刀卫,每逢攻城掠地,必冲锋在三军之前,夺关斩将,无往不利,骁勇异常。这十二人,有六名‘银丝刀’,六名‘金丝刀’。‘银丝刀’长三尺三寸,刀柄刀鞘以银丝包裹,刀身中空,内灌水银,非臂力过人不可用。‘金丝刀’长三尺七寸,刀柄刀鞘以金丝包裹,刀刃厚不过半寸,薄如蝉翼,非心思机敏不可用。‘银丝刀’取力,‘金丝刀’取利。
  “说来这十二人虽勇,只是跟随先帝十几年,大多殒于阵前,到如今,能留下姓名者不过一二,早都已封侯拜将。听闻快刀卫爱刀如爱己,刀在人在,刀亡人亡……壮士手中所握的,便是那‘银丝刀’吧!”
  5
  我最后一句话说出,那汉子猛然起身,“噌”的一声利响,长刀出鞘,我喉前一凉,那刀已然架了过来。
  “你到底是何人?”那人眼露寒星,喝问一声。
  我低头,又倒一杯酒。他的刀刃轻轻往外让了让,我知道他不想伤我。
  “我是千毒先生的僮子,承蒙各位抬举,叫我一声‘先生’。今日主人不在,我替主人略尽地主之谊。壮士若真要杀我,就不怕六日后也变成这干氓山里的一具枯骨么?!”
  我反问一句,那汉子略一迟疑,长刀回鞘。
  “你来这千氓山是为了求生,我说得明白,只要说实话,便可解去尸毒,既有生路,又何必求死呢?”
  汉子看着我,眼中依然藏着戒备之意,杀气却消减了许多。
  “能活着,终归是好的。”我淡淡劝了一句,汉子颓然一笑,饮了杯酒。
  “先生说得不错,能活着,总归是好的。”
  “我姓李,晓峰。此刀确为‘银丝刀’,早些年我在先帝帐下,乃十二快刀卫之一。”他话语苍凉,低声说着往事。王三财和矮个儿之人的眼中同时露出震惊神色。
  天下安定虽然已经二十年有余,先帝征战四方的故事却依然流传四方,十二快刀卫的名头实在太大,早已被坊间的说书人传为神将。
  “二十年前,三万虎骑入青州,攻伐采石城。我征战七年,只为太平之后能封侯拜将、光宗耀祖。可采石城一战,却打没了我的念想。我被城中雷火军的霹雳弹炸没了左臂,若不是同袍将我抬下战阵,只怕早已变为枯骨。当年曾有言,先帝为军中之魂,十二快刀卫乃军中之刃,更是军中的脸面。我是残疾之人,再也当不得大任,被先帝在快刀卫中除了名。先帝念我多年杀伐之功,要我留在军中做一名普通的士卒。我心灰意冷,脱了军籍,留在了采石城里。
  “我没有别的本事,只会杀人,过日子却真是难为我了。我流落街头,被安乐坊的老板贾六爷所救,他看我勇猛过人,虽然缺了一臂,好在还有三分的本事,便让我在安乐坊里做了一名保镖。”
  “安乐坊?”我轻声失笑,“十二快刀卫在采石城的大赌场里当保镖?有意思,当真有意思。”
  一将功成万骨枯,古来战阵之事大多豪情,更大多悲情。英雄末路,虎落平阳,哪朝哪代都不缺这样的故事。
  李晓峰摇头,也是苦涩一笑。
  6
  “不知道壮士却又如何染上的尸毒?”
  客厅里的气氛一时间很是苦闷,我问了一句,引开话头。
  “这事说来实在是离奇。”李晓峰摸摸脸上的黑斑,面容多了三分疑惑,“几日前,安乐坊里来了个年轻人,那人一身白衣,神采飞扬。这人自踏入赌场的那一刻,我便注意起来。瞧他的言谈举止,实在不像寻常的赌徒。果然,他以三个铜板做注,仅仅两个时辰便赢下了百两黄金。贾六爷请出镇场的老千与他赌斗,非但没赢,反而被他又赢去二百两黄金。三个时辰,未输一把。
  “赌场的规矩便是这样,场内赢不回来,那便场下抢回来。那白衣人志得意满,提着金子出了赌场,贾六爷吩咐我跟着他。我明白贾六爷的意思,找了个生僻之处,偷偷做了他。
  “那白衣人当真奇怪,临死前不但丝毫没有恐惧之色,还叮嘱我下刀要轻一些,莫溅上了血,惹了霉头。我是在战阵上偷得性命的人,刀下亡魂无数,哪儿会在意这些?
  “当下我一刀杀了他,下手猛了些,脸上还真溅了几点血。采石城毕竟是有法度的地方,我偷偷将那人的尸体背出城去,埋在城外的乱坟岗内,将金子拿回赌坊。这本是小事一件,谁知道几日后,我的脸上便长出了黑斑,中了尸毒。”
  李晓峰是个爽快之人,寥寥几言便说出了大概,他能把快刀卫的往事说出来,这点儿小事,自然也不会再来骗我。
  我信了。
  7
  “先生,您要我说实话,我便说实话,只是待千毒先生回来,您可一定要帮我美言几句,为我治好这尸毒啊。”眼前的矮个儿还未等我开口,自己先急忙忙地说了起来。他眉眼间带着几分贼气,显得惊恐不安。
  我点点头道:“你如实说来便是。”
  “我姓黄,叫黄二鼠,也住在采石城里。我是一个屠夫,平日里赚几个辛劳之钱,苟活度日。前几天我在家杀了头猪,谁知道转天便染上了尸毒。我这一生从未做过歹事,还求先生您救我一命,救我一命啊!”
  黄二鼠一脸卑微,三言两语说完,然后就眼巴巴地望着我。
  他虽是个可怜人,我却无心救治。
  “阁下说起谎来还真是脸不红心不跳,听声音如此镇定平稳,竟如平日里说话一般。说谎能说到如此地步,倒也难得。过几日,我便在门外的三座坟丘旁,立上一座新坟吧。”
  我不急不慢地说着,话音刚落,黄二鼠直直地跪在我的脚下。
  “小人所言句句属实,若有半句不实之处,天雷降处叫小人无立锥藏身之地!先生,请救小人一命吧……”
  他还在说谎,更拿天威做了赌注,这真是一个无所畏惧的逐利小人。我无心和他多费口舌,一下便戳穿了他。
  8
  我探出银箸,轻轻在他手上一点。
  “你双手食指乌黑,脸色晦暗,双目浑浊,烛光之下,身影模糊,明明是平日里死人碰得多了,被阴魂缠身之故。就算是屠夫,那也是个人屠吧!”
  我一句话,若惊雷,黄二鼠蜷缩在地上,大惊失色。
  “再不说实话,过几天,那新坟可就真要立上了。”我瞧他趴在地上瑟瑟发抖,终归还是心里不忍,给他留下个话头,也留了条活路。
  “先生,我说实话,我说实话!”黄二鼠是个聪明人,立即俯首道,“我确实不是什么屠夫,可我叫黄二鼠不假,住在采石城不假。我是采石城里的一只‘秃鹫’。”
  “秃鹫?”我微微皱眉,对这称呼不知所谓。
  “‘秃鹫’,是行内的称呼……”黄二鼠迟疑一下,继续道,“我每天夜里总要去城外的乱坟岗转上几圈,找那些新下葬的坟丘。那新坟里的尸体大多未烂,我盗出尸体之后运回家里肢解,等我用特制的药料浸泡几日后,便与新鲜的猪肉相似。我将这些假肉卖到采石城周围的小镇,太平镇的李家肉铺、猫爪沟的王家肉铺……这些小镇上的肉铺,都选用我所制的假肉。只因为我的要价比真正的猪肉便宜一半。
  “话说前几日的晚上,我出城去那城外的乱坟岗盗尸,挖了一座新坟,坟内是个白衣人,身首异处,似乎是被刀所伤。我将那尸体背回家中准备做成鲜肉,不小心身上沾染了血迹,谁知道几天内便中了尸毒……
  “先生,我自知罪孽深重,求您救我一命,他日我定当改过……”
  9
  黄二鼠趴在我脚边,我久久无言。世人多艰辛,世人多逐利,无畏惧,无分寸。
  “夜了,各位请歇息吧。”我疲倦地挥挥手,起身撤席,再不看黄二鼠一眼。
  “先生,不知道你家主人何日归来?”身后,是李晓峰的声音。
  “千氓山孤寂,终年无人迹,我家主人嫌烦闷,又嗜赌,每月初总要下山去采石城大赌场里玩耍几天,每月初四必归,明日便是主人归来之日,各位安心便是。”
  我安慰三人一句,领着他们回了卧房,熄了客厅内的灯火。
  10
  十二月初四,主人未归。
  选自《中华传奇·最悬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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