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口上的蚂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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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小小说月刊2006年

曾经,他的志向是做一名防暴警察,想不到领导的一次谈话改变了他的命运。儿时,他对小说电影里的刽子手们深恶痛绝恨之入骨,恨不能除之而后快!现在,命运却安排他来充当这一自己曾经痛恨的角色。他心里有点乱,然而军人的天职是服从,作为射手心里想得最多的应该是怎样把这一枪打好。这是人民赋予军人的权利,神圣而光荣。这些人都是血债累累罪大恶极的罪犯,有什么理由对他们悲悯?

  他进入行刑队不久,就赶上全国“严打”斗争开始。这一年,他送走了23位“瘟神”,超度了23条罪孽的生命,也经历了23次生与死的对话。不同的对象,不同的表情,不同的案情,相同的结局一一都是一枪毙命,倏忽超脱,受刑者来不及感觉痛苦便魂荡幽冥。在他觉得,这,也是一种人道。

  他有自己的独门暗器——对子弹弹头的特别处理,用锉刀将八一自动步枪弹头锉出铅印。这样,射出的弹头极具杀伤力,会最大程度地破坏脑组织,使犯人瞬间毙命,没有丝毫痛苦。

  百分之百的“一枪了断”率也为他带来了荣誉,他因此荣立了一次三等功。临退伍那一年,他将所送“瘟神”的数字追加到32。

  第32位是一个二十一岁的年轻人,与他同岁。按规定,他不能关注伏法者的情况,不能询问案情,甚至不能参加公审大会,为的是排除外界干扰,力求心静坦然心无杂念,只有心无旁骛,执行时才易做到准确到位干净利落。这个年轻人的材料是后来他看卷宗时知道的。卷宗上讲,他强奸了一名下班的38岁康姓女工,并用衣服残忍地勒死了她。

  这一切,他行刑时并不知晓。

  那一天,阴云密布,空气沉闷,像要下雨,刑场上的肃杀之气也愈加浓烈。为防止下雨,执行程序节奏加快了,验明正身后,武警战士两个拖一个(基本上都瘫了)将8个死刑犯逐一就位跪倒。中队长喊“预备”,他开始瞄准。

  他瞄准的是一颗年轻的头颅,他不知道这个人的长相,只觉得他的头形很好看,圆,匀称,头发很短,近乎光头,头上很干净,没有多数男死刑犯都具有的伤疤。

  他清楚,这可能是他最后一次执行任务,两个月后,就是他的退伍时间。他力求这最后一击要尽善尽美,干脆利落,决不拖泥带水。

  中队长喊出“一”的时候,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一只蚂蚱跳上了他的枪管,恰好堵在八一自动步枪准星的位置,在准星环内抖动着触须,似乎在向他示意。

  这是他始料未及的!以前从未出现过这种情况。他做了一个让他后悔终生的动作——下意识地抖了下枪管。蚂蚱蹦走了,枪却偏了。

  就在这时,中队长“二”已喊出口,按照惯例,这就是“开火”的口令——行刑时是绝不喊出“三”的,这是指挥员和射手之间的秘密约定,因为按照人的生理反应习惯,一般听到“三”时往往会下意识地避闪,行刑史上曾出现过首枪未中的情景。

  听到“二”的口令,他还未及将枪口复位。军令如山倒!不由他多想,凭着多年的射击经验,这么近的距离快速反应迅射还是来得及的。中队长话音刚落,他已移动着扣响了扳机,然后急转跳开(也是规定动作)。

  余下的事情,就不用他管了——枪膛里只装有一颗子弹。

  跳开那一瞬,他很自信,甚而还有些自得,自己多年的硬功夫关键时刻派上了用场。就在他回转至十步开外时,他听到身后又想起了枪声,他急忙回身看,顿时血冲脑门:一个向前栽倒的身子刚停止抽搐!

  那一枪是副射手补射的。他从队友口中得知,他一枪打掉了那年轻人的右耳!

  这种事情,在中队行刑历史上并非绝无仅有,只是一般在新兵身上容易发生,在他身上出现了,也不是什么大事,小小的意外而已,队里也不会当作事故来处理,他仍然会胸挂红花,光荣退伍。

  离开部队前,他专程到市法院了解了案情,记住了一个让他此生难忘的名字:袁彬彬。

  退伍后的二十年间,这个名字时常折磨着他,只要一看到类似的名字,他的眼前就会浮现出一张满目恐惧绝望回头的脸,双手被反剪,无法抚慰滴血的右耳。这景象让他寝食难安,即使年轻人罪大恶极,难免一死,可没有任何理由蒙受掉耳之耻,死刑犯也有人权。

  后来,他看到了那张报纸,报纸上一则标题吸引了他:“青纱帐疑案”真凶落网,二十年前伏法人原系冤杀!

  再往下看,一个熟悉的名字映入眼帘,袁彬彬一一那个折磨了他二十年的名字!

  他脑子一片空白,眼前一阵发黑,跌坐在沙发里。似乎应该感到轻松的,可他丝毫没觉得。是不是偶然?他不敢往下想!

  一只蚂蚱蹦进脑海,一蹦一蹦地,胀得他脑门儿生疼……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中原乙烯供应处 邮编:45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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