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和你有关的青春

  • A+
所属分类:小小说月刊2008年

至今也说不清那种爱是如何以种子的细小之力,顶破坚硬的理智土壤,开花长叶,抽枝发条,只是不停地努力着。循着本能。一点一滴地寻觅着她的消息。

  

  (一)

  

  那天我请爸爸看电影,地点在民众乐园四楼。这是一件小事。

  电影开场的时间是黄昏,我到的比较早,等我爸爸。影院门口新装了一个自动售卖机,我丢硬币买了一罐可乐。这也是一件小事。

  爸爸来时电影已经开场,摸黑进去,我差点绊了跤。这还是一件小事。

  我那天穿白球鞋,黄背心,午睡过久脸有些肿,头发凌乱。这当然仍旧是一件小事。但是,那天并不是完全充斥着小事的一天。

  我为什么会记得那天?

  

  (二)

  

  我记得那天,是因为你的出现。你在1993年的7月是一个满头卷发的小男孩,你的卷发深黑而浓密,像柔软的矿藏,闪着光,这足以让任何人难忘。当天不知道你们学校在搞什么鬼,总之,你和你的大胖子同学向我走过来,你手里拿着一只相机。可乐冰凉的气泡炸上眼睫毛,让我打了个大嗝。你走过来对我说:“姐姐,我可以给你拍张照片吗?”

  放暑假放得心情大好面目慈祥的我,当然同意了你的小小请求。咔嚓,你的快门按下。当时,我正躬身想系鞋带,总不能衣衫不整地上镜头,同时,那罐饮料泼了出来。我根本没觉得你们这个“课外摄影小组”能有什么艺术上的建树,更不觉得你那只简易的相机能拍好什么照片,我甚至怀疑那里面根本没胶卷。

  我和爸爸看电影。和妈妈离婚后,因为妈妈到单位闹了一场,爸爸就因莫须有的“作风问题”丢了职位,他是个性格倔强的人,受不了白眼,索性辞了职在家开小卖店,生活拮据。每回他过生日,作为女儿的我都请他看电影,我也穷嘛。

  那是第三场电影,我们看《新桥恋人》,那年我16岁,读高二。当看到于连在地铁、车站、桥边、饭店门口,因为想念而愤怒,焚烧着米雪尔的海报,当我看到米雪尔跳入冰冷的河水里与于连紧紧相拥,我莫名其妙流了泪。我想我的心灵也许就是在那时开了窍。

  看完电影爸爸带我去影院外的小饭馆吃饭。透过脏兮兮的玻璃和火锅的烟雾,爸爸忽然指着窗外说:“宝贝你看!”我看到马路上汹涌的车流里有一辆车子紧急刹住,有人已经倒在了地上,浓密的黑头发下慢慢渗出了大股鲜血。我的筷子停下,对爸爸说:“他刚才还用相机拍了我的照片呢。”说过以后,我们继续吃饭,却都觉得不是滋味起来。我想你应该就那样死了吧。隔了一会儿,爸爸说:“照片在死人手里不太吉利。”于是我们吃过饭就在马路上找你的相机,没有找到,也许相机已经被人捡走了。

  

  (三)

  

  事情已过去这么多年再提起真的没什么意义,但我还是想说说那天之后的事。那天之后我当然就忘了这起车祸,也没遇到什么不吉利的事。可是不久爸爸给了我一张报纸。报纸上有一整版刊登了“武汉市小学生摄影作品”。得了一等奖的作品是人物肖像,画面上一个女孩在系鞋带,同时饮料洒了一地,那不正是我吗?我看到落款:“汉阳翠微小学五年级管宁。”.评价是:“抢拍生动,人物的动作栩栩如生。”我心里很高兴,对爸爸说:“原来他没有死。”

  翠微小学离我的高中不远,每次路过翠微小学我心里都会有种异样的感觉,这里面有一个很牛的小孩儿拍过我呢!再之后,我还在你们学校黑压压的人群里试图寻找你,再之后,意识到作为一个快20岁的老女人居然对一个12岁的小屁孩念念不忘有些可耻时,我已经混到了高三。我不再路过翠微小学了,也忘记了那种异样的感觉,然后,我考上了大学。

  人生很短暂,大学一毕业我都23了。

  爸爸老了,他并没像妈怀疑的那样有什么情人,最后娶了个别人介绍的陌生女人。妈妈嫉妒得发狂,时常在家诅咒他们,我对付她这种更年期神经症的杀手锏就是说一句:“谁叫你不早点复婚。”

  “复婚?门儿都没有!”妈妈对自己的尊严历来珍若拱壁。她严格要求着自己,也同样要求我。我的恋人是一位不出名的画家,在我大学毕业那年他离婚成功,可妈妈说:“离过婚的?门儿都没有!你要和他结婚,就从我的尸体上踩过去吧!”

  我请爸爸看的第10场电影是《卧虎藏龙》,这一年电影票已经涨到了1D0块一张。看完那场电影我兜里一分钱也没有了,因为我的钱都用来买去北京的机票。爸爸没有多问,默默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那里面是2000块钱,我想那一定是他好不容易攒下的私房钱,所以接过它我手抖得像得帕金森症。

  

  (四)

  

  我和画家在北京的第一张床,是用540本字典搭出来的。那是一家老出版社的新部门,画家在其中求得一美编的职务。宿舍隔壁就是仓库,我们从里面弄出500多本生潮发霉的滞销字典,画家说:“女孩,来铺铺我们的床吧。”于是我把每5本字典作为一组,平放地上,横着放9组,竖着放12组,搭好了一张学识渊博的床。北京什么都贵,只有这张床免费。睡了一晚醒来背后印出长方形的格子,他的后背可以印七本字典封面,我印五本半。那时我数着他后背的字典印,咯咯笑,我感到快乐。而这种快乐被画家误解了,他觉得我是个没心没肺的女孩,他提醒我说:“你看我对你多好,为了你我画都不画了,来当小工。”

  我想说些什么,但到底没说。七月酷热难当,女人不想讲话。

  画家也喜欢摄影,有一只尼康相机。这世界上喜欢摄影的男人不少,比如荒木经惟,他拍他的爱人洋子,画家拍我。画家的趣味在美术上没得挑,在生活上偶尔显出低级。按他说的,我穿得伤风败俗,摆好一个姿势,他说:宝贝我爱你。

  他说他爱我,为什么我却觉得羞辱?在2000年的北京,闷热的房间,540本字典之上,我想起遥远的16岁,那一年有个小孩拍下我的照片,在照片里,我是多么有尊严。

  画家把照片发表在一本专业杂志上,一夜之间成为经典。与此同时我接到不少影视公司的电话,要我去拍戏。世界就是这么邪门。去面试了一次我就知道那导演不怀好意,回来的时候我很气愤,但画家问我:“多少钱一集?”

  爸爸给的2000块已经分文不剩,画家的工资迟迟未发,我们等着钱用。他不强求我去接拍那些戏了,因为即使拍也来不及,我们需要当天的晚餐。他支起闪光灯和反光板,架好机器,边续24秒连拍,我在镜头前搔首弄姿。当天傍晚他把那些照片传到网上,那网站按每幅100元的价格给他的网上银行注入钱款。十张照片是1000块,有了钱我们去喝啤酒。喝着喝着。画家对我说:对不起。

  没什么。

  我说对不起!

  我说了,没什么!

  我们就是在排档桌上分手的,很仓促,却也很必然。临走前他忽然良心发现,谈到一些实际的事情,他说:“你想留在北京吗?你要是想留下,干脆去做我那份工作吧,反正他们不需要画家,就是要一个排版的。排版,你总会吧?”

  “我不会。”

  “那我教你。”

  他用一个晚上的时间教会我使用photoshop和coreIdraw,第二天我去面试。

  主管沉吟半晌说,还凑合,先干着看吧。

  

  (五)

  

  我留下的第三个月,新同事都已到齐。

  有一个光头和我分一组。他大学还没毕业来打暑期工的,但却是主力,因为他是美术学院的专门人才,我做他的辅助。我常常跟不上他的速度,做不完的活儿要自己给自己加班。我加班加得心旷神怡,光头却气急败坏。“从没见过比你还傻的!你不加班没人会杀你啊!你加班也不多得几块钱!唉,人生在世,何苦呢!”

  光头的口头禅是“人生在世”。上班迟到了,他说:唉我挤地铁啊,人生在世!加班时他说.人生在世啊,下雨了程小姐你快回家吧!发了工资光头说:请你吃饭,人生在世无大志,老子只求肚儿圆!

  我知道这个光头对我有意思,是在发现他电脑里有我的照片以后。那些照片是他偷拍的我:工作间划版的样子,电脑前摁鼠标的样子,抽烟的样子,下班在楼下撑开伞的样子。可我还知道,他电脑的收藏夹里还有一个色情网站,那上面也有我的照片,他只要发短信就可以下载成为手机屏保。这让我难过,站在电梯里我很想哭,正是这时手机响了,光头说:“喂,五一你去哪里玩?”

  “哪也不去,在北京待着。”

  “我中奖了,得了两张去东北的机票……”

  “不去。”

  “别想太多,不然也没人和我去。”

  “我没有想太多,是你想太多了。”

  “我不在乎那些照片。”

  “可我在乎!”

  “人生在世,你能不能痛快一点!”

  在机场我第一次看到光头的身份证,忽然发现这张身份证的出生地址是“湖北省武汉市桥口区”,我认真端详着他的大光头,忽然打了一个哆嗦。“你把头发留起来是什么样子?你是不是,天然卷?”

  

  (六)

  

  2006年,我妈妈终于也再婚了。来庆祝婚礼的不仅有我,还有爸爸。爸爸在婚礼上的醉态以及他的醋意都没有很好地藏住。而事实上有很多人,就像我爸和我妈一样,明明很相嚎,一个劲说“只要女儿你幸福就行了”。

  而我的幸福,我的幸福是怎样得到的呢?爸爸说那应该感谢他。很多很多年以前,他女儿16岁,在他过生日时请他看电影,这让他也想起女儿的生日,应该送一份别致的礼物给她才对。既然没什么钱,就把那张别人拍的照片找到,放大,这件事他总可以办到!于是他按照报纸上的地址找到了翠微小学,找到了五年级的管宁同学,向他要到那张照片的底片。 就是从那天起,我爸和管宁认识了。管宁爱好摄影,他知道我爸爸开着杂货小店,于是,那以后的很多年,他都在我爸开的小店里买胶卷。几千只胶卷成就了他们的忘年交。

  他们的友情瞒着我发展得如火如荼,在管宁19岁那年,我爸爸跟他抱怨,说这不懂事的丫头要跟人去北京了。于是管宁把他攒的钱拿出来,凑够2000块。站在我父亲面前,若无其事地挑起话头:“大叔你是不是一点小金库都没有啊々要么先借你2000给你女儿带上吧。”

   这个男孩是你。

  却又不是你。

  你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从我那大嘴巴的爸爸那儿挖到了我的地址,然后,你就来到北京读一所美术学校,然后你找到了我,成了我的同事。这一年,我23岁,大学刚毕业:你19岁,读大一,但你对招聘方撒谎说你22岁了,马上得找工作,而且好想留在这家出版社。

  

  (七)

  

  我爱上了你。但我的爱和你相比,显得这样微不足道,这样平铺直叙,这样简单易行和得来全不费工夫。我的爱没法和你给我的比。

  你并不是那个卷头发的小男孩,他确实已经在1993年的夏天死去。

  你到底是谁呢?你是他身边那个大胖子同学。在你12岁的那一年,你并没有看过《新桥恋人》这部电影,但你的心灵却因为一个女孩开窍了。

  在当年,16岁的她很美丽,那时她正渐渐脱离孩童的天真,拥有了一部分成人的姿态和神情。你被她深深吸引,哪怕那只是一面之缘,你记得她凌乱的头发,午睡过久而微肿的脸,以及她弯腰时不小心走光的胸部。你小小的心因为这些一下子长大了。

  事后你看着那张照片久久发着呆。心里感觉甜蜜,又因这种甜蜜而害怕。你决定去发表那张照片,摄影者就写自己的名字。你怀有一丝纯真而不见光的希望,希望她看到照片会和你联系。

  你爱上她了。

  你至今也说不清那种爱是如何以种子的细小之力,顶破坚硬的理智土壤,开花长叶,抽枝发条,你只是不停地努力着,循着本能,一点一滴地寻觅着她的消息。现在说到这个故事时,你显得语无伦次,没法解释一个人在12岁时的爱到底是不是爱,但是,你保留的那张报纸说明了一切。爱是世界上最奇妙的事。

发表评论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