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故事我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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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小说月刊2017年

开了这家酒吧以后,见多了带醉来的红尘男女。本地有个不成文的规矩:饭店的酒没喝足,再到酒吧补点啤酒或红酒。
  酒吧环境清幽,音乐曲调悠扬,搭配朦胧的灯光,很容易使人进入物我两忘的境界——当然,达到这种境界还得有酒精的配合。有时候清闲了,也跟着他们搭个讪、敬瓶酒。我是一个写故事的人,喜欢听他们讲故事,也别说,听说我能写两笔,真有不少人把自己的故事说给我听,有的还一个劲地嘱咐我,发表了告诉一声。
  说实话我不愿意写他们的故事——太假。每个人都习惯自己充当故事的被动者,一定是忍辱负重的一方,一定是委曲求全的一方,一定是情有可原的一方;而另一方则是主动者,通常是无法感化的一方,通常是阳奉阴违的一方,通常是见利忘义的一方。听得多了,都总结出套路来,也难怪,谁不愿意往自己脸上贴金,谁愿意充当故事中的反面角色呢?

  听得多了,写得多了,偶尔也有几篇露了脸,我把报纸剪下来,贴在显眼的地方,也算是给酒吧增加了点文化气息。这一天,来了一位女士,三十出头,衣着普通相貌平平,算是中等之姿吧。她站在报纸前看了良久,冲我伸出了手:“我有故事,你有酒吗?”
  林倩是位文学爱好者,酷爱读书,手不释卷,饭可一日不吃,书不可一日不读。一次偶然的机会,她结识了一位“大师”——作家庄戈。庄大师年过五旬,已经出版十套书籍,堪称本县“国宝级”人物。那天在众多的崇拜者中,庄大师对林倩印象深刻,特意要了她的电话,事后两个人相识了,庄大师说起这次的一见钟情,用了一句“你的眼波似水一样,清亮无比”。
  在大师的苦苦追求下,林倩成了他的弟子,两个人花前月下、山盟海誓。那段时间林倩发表了几篇作品,得到了业内人士的一致肯定。只可惜,这样的大师都不乏女人,一次约会,林倩从大师身上闻到了另一种香水味,她明白了一切,没说什么,只是选择了默默转身。缘起缘灭自有时,都有家有业的,爱已经奢侈,何必纠结——故事讲完了。她拍拍手,洒脱地走了。
  那以后林倩经常来喝酒,有时候自己来,让我陪她;有时候带朋友来,也鼓励朋友给我讲故事。终于,《小倩的故事》发表了,她高兴极了,埋怨我说,庄大师不该用化名,但是她又说,用化名大家也知道是谁。她那天笑得像个孩子,却把自己喝醉了。
  也许是因为这篇文字吧,我的小酒吧迎来了庄大师。进来的时候他已经喝得八分醉,简单地寒暄后,我将他领进了最里面的一间,带上门、倒上酒,把手机关了,保证无人打扰,也保证不会录音。
  庄大师非常满意我的直接,几杯啤酒下肚,他开始点评我写的东西,几乎全是批评。大师的说辞有条有理有据,我只能频频点头。等到大师喝得眼睛迷离了,这才引入正题,要给我讲个故事。
  一次签售活动中,他认识了一个女孩——也三十多了,在他面前算女孩。长得一般,但让他感动的是,女孩居然拿了他出版的第一本书索要签名——还是他二十年前写的,书皮已经泛了黄。那天,应女孩要求,他留了电话。这之后,她三天两头就来电话,到后来一天打好几遍,就这样,慢慢地熟络了。大师虽然声名显赫,却从没有做过出轨的事,当一个年轻的女孩百般勾引时,哪个男人能扛得住?于是大师犯错误了,但这种风流错误在文人看来,更可归纳为“佳话”。那以后,女孩就缠上了他,文化圈有什么大事小情,她都跟在后面,让所有人都知道大师和女弟子的关系暧昧。她发表的几篇文章,全是大师代写的,她什么都不会写,连读书都模棱两可。至于大师的那本旧书,是她向一个朋友现借的,就因为这位朋友说过大师的社交广泛、饭局无数。
  打死我都不敢相信:她结婚八年,家里连锅都没有,从来没做过一顿饭。她广交朋友,就为了蹭吃蹭喝!这不,借着我的社交圈认识了一个开发商,天天带着她吃海鲜,现在我们连朋友都不是了!大师亮起嗓门吼了一句,顿了顿又说,都什么社会了,谁家还缺鱼缺肉?哪还有这么馋的?这根本不能算故事,得算天下奇闻!
  大师晃晃荡荡出门的时候,我笑着说,现在的故事,也不知道哪个版本是真的。
  大师脚步趔趄地往前走,边走边说,她在你这喝酒付过钱没有?是真是假你还不知道?
  我一怔,林倩每次都以讲故事为名,每次都是喝醉了就走,还真没掏过钱。想到这儿,我犹豫了一下,喊道,您……您也没结账……
  开了这家酒吧以后,见多了带醉来的红尘男女。本地有个不成文的规矩:饭店的酒没喝足,再到酒吧补点啤酒或红酒。
  酒吧环境清幽,音乐曲调悠扬,搭配朦胧的灯光,很容易使人进入物我两忘的境界——当然,达到这种境界还得有酒精的配合。有时候清闲了,也跟着他们搭个讪、敬瓶酒。我是一个写故事的人,喜欢听他们讲故事,也别说,听说我能写两笔,真有不少人把自己的故事说给我听,有的还一个劲地嘱咐我,发表了告诉一声。
  说实话我不愿意写他们的故事——太假。每个人都习惯自己充当故事的被动者,一定是忍辱负重的一方,一定是委曲求全的一方,一定是情有可原的一方;而另一方则是主动者,通常是无法感化的一方,通常是阳奉阴违的一方,通常是见利忘义的一方。听得多了,都总结出套路来,也难怪,谁不愿意往自己脸上贴金,谁愿意充当故事中的反面角色呢?
  听得多了,写得多了,偶尔也有几篇露了脸,我把报纸剪下来,贴在显眼的地方,也算是给酒吧增加了点文化气息。这一天,来了一位女士,三十出头,衣着普通相貌平平,算是中等之姿吧。她站在报纸前看了良久,冲我伸出了手:“我有故事,你有酒吗?”
  林倩是位文学爱好者,酷爱读书,手不释卷,饭可一日不吃,书不可一日不读。一次偶然的机会,她结识了一位“大师”——作家庄戈。庄大师年过五旬,已经出版十套书籍,堪称本县“国宝级”人物。那天在众多的崇拜者中,庄大师对林倩印象深刻,特意要了她的电话,事后两个人相识了,庄大师说起这次的一见钟情,用了一句“你的眼波似水一样,清亮无比”。在大师的苦苦追求下,林倩成了他的弟子,两个人花前月下、山盟海誓。那段时间林倩发表了几篇作品,得到了业内人士的一致肯定。只可惜,这样的大师都不乏女人,一次约会,林倩从大师身上闻到了另一种香水味,她明白了一切,没说什么,只是选择了默默转身。缘起缘灭自有时,都有家有业的,爱已经奢侈,何必纠结——故事讲完了。她拍拍手,洒脱地走了。
  那以后林倩经常来喝酒,有时候自己来,让我陪她;有时候带朋友来,也鼓励朋友给我讲故事。终于,《小倩的故事》发表了,她高兴极了,埋怨我说,庄大师不该用化名,但是她又说,用化名大家也知道是谁。她那天笑得像个孩子,却把自己喝醉了。
  也许是因为这篇文字吧,我的小酒吧迎来了庄大师。进来的时候他已经喝得八分醉,简单地寒暄后,我将他领进了最里面的一间,带上门、倒上酒,把手机关了,保证无人打扰,也保证不会录音。
  庄大师非常满意我的直接,几杯啤酒下肚,他开始点评我写的东西,几乎全是批评。大师的说辞有条有理有据,我只能频频点头。等到大师喝得眼睛迷离了,这才引入正题,要给我讲个故事。
  一次签售活动中,他认识了一个女孩——也三十多了,在他面前算女孩。长得一般,但让他感动的是,女孩居然拿了他出版的第一本书索要签名——还是他二十年前写的,书皮已经泛了黄。那天,应女孩要求,他留了电话。这之后,她三天两头就来电话,到后来一天打好几遍,就这样,慢慢地熟络了。大师虽然声名显赫,却从没有做过出轨的事,当一个年轻的女孩百般勾引时,哪个男人能扛得住?于是大师犯错误了,但这种风流错误在文人看来,更可归纳为“佳话”。那以后,女孩就缠上了他,文化圈有什么大事小情,她都跟在后面,让所有人都知道大师和女弟子的关系暧昧。她发表的几篇文章,全是大师代写的,她什么都不会写,连读书都模棱两可。至于大师的那本旧书,是她向一个朋友现借的,就因为这位朋友说过大师的社交广泛、饭局无数。
  打死我都不敢相信:她结婚八年,家里连锅都没有,从来没做过一顿饭。她广交朋友,就为了蹭吃蹭喝!这不,借着我的社交圈认识了一个开发商,天天带着她吃海鲜,现在我们连朋友都不是了!大师亮起嗓门吼了一句,顿了顿又说,都什么社会了,谁家还缺鱼缺肉?哪还有这么馋的?这根本不能算故事,得算天下奇闻!
  大师晃晃荡荡出门的时候,我笑着说,现在的故事,也不知道哪个版本是真的。
  大师脚步趔趄地往前走,边走边说,她在你这喝酒付过钱没有?是真是假你还不知道?
  我一怔,林倩每次都以讲故事为名,每次都是喝醉了就走,还真没掏过钱。想到这儿,我犹豫了一下,喊道,您……您也没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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