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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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小说月刊2015年

二十三岁的时候,我打翻过一个女孩的饭盒。
  春籁巷的土著居民把各自的平房盖成楼房,不断累叠成顽固的小城堡。只是苦了那条巷,本来就窄,末了更是阳光全无。
  我是春籁巷最没出息的男人,没有女朋友,也没有工作,整天就和一群半大小子踢球。
  他们尊称我为老大,不仅因为我的年迈,也因为我可以把球一路从巷口颠到巷尾。如果我宣称要踢碎某家的左窗,就绝对不会踢中右边那扇。
  没有人敢挑衅我的球技,除非他是新来的,例如胖子小强,他把鼻涕全部擦在了衣袖上,犟着脑袋对我说,如果你能踢中那个女孩手里的饭盒,我就喊你老大。
  黄昏了,头顶上是一线深蓝。女孩贴着阴影下的墙低头行走,似乎想把自己塞进墙壁里去。我吼了一声“天马流星拳”,皮球便若流星飞走,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精确地击翻了目标。
  她满身汤汤水水,吓傻了一般,既不号啕,也不愤怒,总之场面相当无趣。倒是身后的雀跃欢呼让我忘记了沮丧,我从背后揪住小强,逼着他喊我老大,他缩成一团指着那个方向说,她跑了。
  她确实跑了,带着破碎的保温饭盒,却带不走一地的狼藉。其实饭盒里的晚餐并不丰盛,只有几颗黄豆,几根青菜,还有几枚细碎的肉丁,不够我塞牙缝的。
  我举起了双手,向那些只及我腋下的脑袋们挥舞,我是春籁巷的王,你们须臣服于我,不得忤逆。
  只要我的臣子立下了功勋,我就带他去微服私访。这次是小强,他从他爷爷那里偷了一包烟给我,让我可以很威风地叼根烟踢踏着拖鞋走在大街上。
  风吹过来,刚好可以拂去我额前的那绺长发,露出我深邃的目光,我是世界上最拉风的王。
  女孩走过斑马线,穿着洗得发白的格子裙,端着新的饭盒,方向是马路对面的医院。闲得发慌,倒不如玩跟踪的游戏,我指派小强,让他先遣而去。
  小强领旨甚欢,留下我继续拉风。
  二十分钟后小强跑回来,对我说他偷听了女孩的谈话。躺在医院里的那个男人是女孩的父亲,唯一的亲人。他死活不吃女孩送的饭,不知道是咳嗽得吃不下去,还是嫌菜太差,他说死了就好,一了百了。
  女孩就一个劲地哭,她父亲摸着她的脑袋,小桃别哭,好在你也大了,长得也好看,学历又高,不愁找不到好工作。
  小强表演天赋极高,他摸着我脑袋,愁肠百结,可他的背心已经兜不住他的肚皮。他的肚脐眼比我的目光更深邃,这让我觉得可耻。
  更主要的,他的描述让我有种前所未有的罪恶感,所有的怒气都释放在了他身上。全怪你这龟儿子,让我用球踢她,给老子滚!
  我去了医院,像个蹑手蹑脚走进别人家的贼,躲在拐角看小桃站在水池边洗饭盒。她天生丽质,眼睛红肿,很像《还珠格格》里成天以泪洗面的夏雨荷。
  夏雨荷是王的女人,她出自风尘,王也为她坠入风尘。
  我走回春籁巷,小屁孩们蜂拥在我身后,却迟迟没有人敢发话。只听到小强夹在人缝中很有经验地窃窃私语,老大失恋了,他踢翻了那个女人的饭盒,那个女人再也不会理他。
  小桃再也没有抄近路走过春籁巷,是怕再遇见我,还是因为她老爸已经死了,不得而知。但春籁巷已经沦陷为被放逐的孤岛,我是伟大的拿破仑,孤独的法兰西王。
  小强是在某个晚上把我喊出去的,他说老大,秦小桃来我们学校当老师了。
  于是我便有了一个面见秦小桃的机会,假装小强的叔叔去接他,借着打听小强表现的机会跟秦小桃来一场亲密接触。我要穿上白色的衬衫、天蓝色的西裤,梳很精神的四六分头,黑袜黑皮鞋,很帅很挺拔。
  因为秦小桃第一天介绍自己就说,她最喜欢的颜色是蓝白,喜欢干净而精神的学生,以此类推,选择男朋友的标准大概也不过如此。
  第一次打扮得人模狗样,巷子里的人都说,高大山疯了。
  高大山就是我,我一向以这么拉风的名氏为荣。
  永远记得那一天,站在秦小桃面前,阳光普照,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温暖。当手掌相扣时,我激动得简直说不出话来,也想不出什么得体的回答去应对她的疑问。她说,你是小强的叔叔,那你们怎么不是同一个姓?
  我想了很久再反问,非得是同一个姓吗?
  她就笑了,捂着嘴,你真有意思。
  那绝对是生命里值得铭记的一天,秦小桃很正式地留下了她的电话号码,以便我能在第一时间问询小强的表现。
  我们在学校教学楼往大门的那条路上走了很久,谈话的焦点虽然是小强,但多少也知晓了一下她的情况。大学刚毕业,缺乏经验,需要家长多多提意见,她没什么负担,可以全身心地扑在工作上。
  我说怎么会没负担呢,你不是有家人吗?她的脸瞬间就黯淡了下来,唯一的家人,她的父亲,刚刚去世一个月,还没来得及看她走上讲台。
  她不说话了,面对着操场上奔跑的孩子。一轮红日像巨大的漩涡,缓慢而决绝地裹挟着天地间所有的光明西沉,风开始变凉。如果不是衬衫里没穿背心,我一定会像电视剧里的男主人公一样把衬衫脱下来披在她的身上,我想知道,当我用手臂兜住她的肩膀时,她会不会把头靠在我的胸口上。
  那就是恋爱的感觉吧。
  每天打电话给她,都是那一句,小强乖不乖?她说乖,我便会批评小强,你凭啥那么乖?你一乖我就跟秦小桃没话说。小强便会嗤笑我,你到底敢不敢向她表白?
  很多宿,无力,无寐,反复揣度她喜欢上我的可能性。不错,我高中还没毕业,可我看了很多杂七杂八的书,我的球技一流,我还是春籁巷最帅最白的男人。
  我是春籁巷最寂寞的王,因为,我没有王后。
  秦小桃终于主动打电话给我了,高大山,你能不能来学校一次?
  小强跟人打架了,他居然向人索要保护费,我揪着他的耳朵大声地斥责,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是我教你的吗?你还有没有把我放在眼里?
  小强说,我再也不敢了。我便扭过头去对秦小桃说,他再也不敢了。
  秦小桃对我的教育方式很无语,她问,要不要打个电话跟他远方的父母知会一下?这有什么必要呢,他爷奶管不着他,我能管得着。
  我理了理白衬衫的领口,诚挚地邀请,给您添了麻烦,我请您吃饭,我在校门口等您下班。没等她说同意还是不同意,我就走出了办公室。
  等待的三个多小时里,我反复摸着口袋里那张百元大钞,知道它还在,心里就有了底。一百块有很多选择,例如肯德基的全家桶、小肥羊的自助火锅,还有新百六楼的韩国烧烤情侣套餐,外加送大杯可乐,不知道秦小桃喜欢吃哪一种。
  秦小桃说,哪一种她都喜欢,可是她没空,真的没空,她要去家访。
  我看着她,良久良久,想出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好吧,我陪你一起去。
  扣下了小强的自行车,载着她,踩了三个多小时,终于跑遍了三个需要家访的学生家。我站在灯火闪烁的小区门口等她出来,好吧,现在可以去吃饭了。
  那一次,秦小桃终于把右手扶在了我的腰上,把源源不断的内力输进了我的体内,打通了我的任督二脉,让我踩踏如飞,很快就来到了新百商厦。
  来份情侣套餐!我说,并且把情侣这个词说得清楚而又响亮。
  接下来的事情就没那么顺遂,环境很嘈杂,气氛很怪异。秦小桃总是在看我,而我没有勇气跟她对视,只能把烤好的牛肉塞进嘴里,再抹掉滴下来的黄油,很好吃,很狼狈。
  她说,谢谢你让我找到了那种久违的感觉。
  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呢?就像当年,她坐在父亲的自行车后面,再大的风也有人独当一面,她只须安静地蜷成一团,躲在那个背影后面,便觉一切安好。
  可是后来,那个背影被疼痛折磨得佝偻下去,再也无法挺直。失去了庇护,生存蓦然变得艰难起来。连细小的事情都做不好,就像给父亲送饭,都要被春籁巷那些顽劣的孩子欺负……
  我打了一个饱嗝,才发现她一口没吃,我把剩下的全堆进她的碟子里,却盛住了一串断了线的眼泪。
  她用泪眼看着我说,我二十二岁,我知道我应该独立,我在努力做得更好,可我真的很想再找回那种感觉,有个人不为什么就对我好,好一辈子,让我不害怕。
  高大山,你是那个人吗?这个问题,她没问,是我从她眼中读出来的。我还读出了一种期盼,她在等着我说,是,我就是那个人。
  我想,我不是。
  二十三岁,有个女孩向我表白,让我保护她,而刚好,我也很喜欢她,这样的好事哪里去找?遗憾的是,我只是春籁巷的孩子王,出了春籁巷,我什么都不是。
  有很多借口可以摆脱秦小桃,踢翻她饭盒的人就是我,是我逼着小强去收保护费的。还有还有,我想跟小桃谈一场传说中的恋爱,可那个叫作“一生”的东西,超出了我的想象。
  这一切,都没有说出口,唯一的选择是借口去上厕所,买单逃跑。在新百商厦和春籁巷之间的那段灯火通明中,跑到泪雨滂沱。我要回到春籁巷,那是尘世最后的天堂。
  春籁巷又添了一个孩子,他傻头傻脑的,球却踢得比我好,我输了,必须喊他老大。小强却说,他们只有一个老大,那就是高大山。
  他做了那孩子的思想工作,带他到我的面前行君臣之礼。我问他小强说了什么,他慌不迭地解释,他说你三十岁之后就会变成傻子。
  这就是原因,足以解释春籁巷所有的沉默、骄纵、容忍。
  若干年前,邻居们在我家门口发现了昏迷不醒的我,送进医院。医生说,我脑血管畸形,先天性的,所以别指望我日后有出息,能活着,便是幸运。
  小强没哭,但是他的鼻子在抽抽。
  我说,众爱卿,陪朕出去走一走。
  那一天,我们爬上了天井湖公园的凤尾山,在足以尽览城市荣辱盛衰的山顶后,我说,我喊一二三,大家跟我一起喊。
  秦小桃,我爱你。
  声音很大,秦小桃,你听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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