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激情

  • A+
所属分类:小说月刊2015年

我月薪两千三,住在城郊一栋黑魆魆的筒子楼里,如果下班后赶不上最后一班公车,我就没有办法回家。按说一个家总该有个女人,我没有,可我依然恬不知耻地称之为我的“家”,否则还能怎样?难道要我称它为“狗窝”?
  我并不愤怒,至少最近不,因为我捡到了一个手机,上网查了一下,最便宜的店铺也要卖四千多。我怕失主打电话过来把我臭骂一顿,便删掉了所有的号码和短信又关了机。到了晚上十点多钟,我才想到手机上可能有些游戏,帮我打发这个做贼心虚的漫漫长夜。
  然后我就看到了那条新发来的短信:我在梦幻茶座等你到十一点,你不来,我就从状元桥上跳下去。
  我猜那是个女人,猜得再精确点,是个被抛弃的怨妇。她当然不是在威胁我,而是手机的失主,所以这跟我没关系,那女人又不是为我去死。
  我似乎看到了这样的画面,第二天早晨的状元桥,当我一如既往地奔向早班车站台时,一具浮尸刚好被冲到岸堤上,但就在我看到这条短信的此刻,她还保持着正常的体温,没准还缩在梦幻茶座的某个角落里泪流满面。
  我在十点半奔出家门,来到状元桥守株待兔,桥头的人很少,在寒风中步履匆匆,谁都没有作死的迹象,很显然,那个女人迟到了。
  十二点,她一身酒气地经过我的身旁,在桥的最高处伸出了半个身子,长发在扑打着桥墩的水面上下翻飞,就像随时都会纵身一跃一样。
  我使劲地箍住了她的腰,听到她的惊叫,还能感觉到手指掐进肉里那种尖锐的痛楚,但我不能放手,也无法将她拖到安全地带。
  倒是她率先平静下来,停止了扭动,你到底想干吗?
  我不懂她的意思,只好松开了手臂。她转过身来问我,你老是维持着这一个动作,既不像抢钱,又不像强奸,你他妈的到底想干吗?
  我只好说,其实……生命诚可贵……
  她怔怔地看着我,像是要说些什么。她还能说些什么呢,无非是那句谢谢。我刚想说点励志性的言语,她就张开了嘴,毅然决然地吐了我一身。
  那个女人叫高珊,是个导游,每个月都昼夜不分地乱跑,热衷于带游客去景点购物,被人戳穿了脊梁骨也要赚足提成。就因为她要养活一个男人,他要吃饭抽烟,还要创业。
  八年里,她打过四回胎,跟情敌单挑过七次,还因为扫黄打非行动深夜去警察局赎过他三回,这一场旷日持久的恋爱,比当年打小鬼子来得还艰难。
  可为什么到了最后,他还是要跑,要失踪,要把她扔在她一个人苦心供养的房子里?
  她说,他到底还是不是个人?
  我说,我不知道,我不认识他。
  我不知道的还有很多,例如为什么再精明的女人一旦爱了就变傻,明明是犯贱还以为自己很伟大,为什么相爱容易相处难,相处难了还死磕。
  我只有默默地看着她哭泣。
  这些事情,是我们第二次见面的时候她对我说的。在梦幻茶座,她要赔我一件上衣。那是一件她从香港带回来的红色棉袄,打了五折,但价格还是超过了我半个月的工资。
  她小心翼翼地讨好我,你能不能告诉我他在哪?
  其实我已经告诉过她了,我跟那个抛弃她的男人没有任何干系,我绝不是受他所托才来救她。只是我刚好站在桥头思考人生,她刚好路过我的身旁,我刚好看到了她脸上的眼泪,感觉到了她对爱情的绝望。这就是传说中的心电感应。
  我只好再次重申了一遍,但她答复我的只有两个字:放屁!
  她送给我的衣服确实很暖和,颜色很正,叠好放进柜子以及翌日穿上身,都会让我想起她,想起世界上从没有一个女人为我如此悲伤,就会很失落。
  我变成了一个傻瓜,开始注重起自己的仪表,每天都要刮胡子,洗头,以便下次在街上与她不期而遇时,能让她觉得我不是那样邋遢难看。
  只是,她很久都没再出现。
  某天下班后,我躺在没有冷气的房子里,听到了敲门声,门被打开之后,我相信了奇迹。
  站在我面前的高珊却对我说,我相信你了。
  高珊一直都不相信我,她跟踪了我一个月,只是为了要找到那个人,她以为我一定会跟他有交往,有联络。末了才发现,我不过是一株孤单的浮萍,在缺少养分的城市边缘自生自灭,她曾经以为我这种人,早已经绝种。
  绝种不代表优良,而是意味着不合时宜不符常规,跟世道格格不入。你知道为什么女人的衣服面积越变越小吗?因为男人都在想着将女人扒光,而你,却辜负了几十年的春光。
  她的意思我明白,无非说我不是个男人,可我还是原谅了她,因为她喝光了我的一瓶黄酒,那种酒甘甜绵柔却后劲十足,醉人于无形。我还是有过几分钟的冲动,当时我抱起了她,将她放在了床上。
  她很轻,像一片羽毛,再羸弱的男人,也能让她就范。我也脱下了她的羽绒服,可她穿得实在是太多,一件一件地脱掉动静无疑会很大。当然,有些事完全可以化繁就简,可是,那和野兽又有什么区别?
  我只能给她盖上被子,一次又一次用冷水洗着脸,然后缩在沙发上的毛毯里,像涸辙里快要冻死的、被人遗忘的虾。
  我没办法拒绝高珊。
  她辞了职,却无人收留,于是便来找我,当我每每找出借口推脱,她却说,她本来是想去堕落的,找一大票男人,烂醉如泥之后往那一躺就什么都不管不顾了,可后来一想不值当。只有跟我在一起,既能宿醉一宿,又能全身而退。
  我说,我不是柳下惠。
  她说,好吧,等我睡着了,你想怎样就怎样,大不了我就嫁给你。
  我猜她一定还是很伤心,否则不会每次都喝到酩酊,每次都失声哽咽,更不会说胡乱找个人就把自己嫁了。
  我们就这样没羞没臊不清不楚地住在一起,下了班,她躺在我的床上;上班时,她还躺在我的床上。酒精将她的脸腐蚀得很苍白,有时看上去就像死掉一样,我开始害怕,害怕她死在我的床上。
  所以当有一天我打开了窗,掀掉了她的被子时,她眯着眼问我,你打算强奸我了吗?我说,你想得美。
  我逼着她穿好了衣服,戴上了围巾,在日暮时去了菜市场,那里的菜贩从早到晚都保持着强健的劲头,誓死守卫着两毛钱的利润,跟和我一样年轻而贫穷的蚁族们讨价还价,但最后,再剑拔弩张的对峙也总会妥协平息。
  我的右边是高珊,左边是菜篮,菜篮里有略微发蔫的青菜土豆,还有猪头肉。
  那天晚上,高珊吃得很欢。万山千水走遍,她却从没去过一次菜市场,那里很好玩,有烟火气。还有,在那栋她省吃俭用供奉的期房里,她从来没有跟那个人这样面对面地吃过一次晚饭。不知道那个人,现在正在跟谁共进晚餐。
  我猜,她是把我当成了那个人。
  我在小学做过一件好事。
  当时很多同学都拾金不昧过,一毛钱,两毛钱,他们都得到了表扬,只有我没有,所以我决定干一票大的。我跟父亲说,把一个学期的零花钱都给我吧,以后我再也不要了,于是他给了我二十块钱。
  我把这二十块钱交给了老师,得到了一张奖状。
  傻吗?很傻,可现在,我觉得我更傻,捡了个手机,变成了烫手山芋,卖不掉还得东躲西藏,唯恐被高珊发现。养着她,她却连那个人的名字都不愿意说,就像这是她一个人的痛,就算痛到死,也和我无关。如果当年,我把奖状还给老师,就没有必要咽着口水看别人吃冰棍了。
  我找到了那个男人,就在他遗落手机的那班公车上,当时他就坐在我旁边,手机从口袋里落下来掉在座位的罅隙里都懵然不知。车停了,他进了一栋写字楼,我们后来见过几次,他根本不记得我的模样。
  现在,我打算把手机还给他。
  他对我说,啊,这么久了,我早就没打算再找回来了。
  我说,如果那个被你丢弃的女人还能找回来,你还要她吗?
  他瞬间就明白了我的意思,她给这个手机打电话了?她还好吗?
  我告诉他,那个女人会在明天晚上的梦幻茶座等他,如果他还有一点良心,就应该去奔赴这场迟来的约会。
  他点点头,他说他无颜见她,可如果她能原谅,他愿意弥补所有的亏欠。
  也许这就是最好的结局。
  回到家,我对高珊说,我已经帮她找到那个人了,地点时间都已经寻好,而她所要做的,无非是去见一面,哭一场抑或给他几拳,然后找回属于自己的未来。
  她看着镜子呆立了几秒,然后说了句谢谢。
  她走了,我又变成了一个人,我们之间就像从来都没发生过什么,连手机号码都没交换。我依然恬不知耻地告诉自己没有女人这依然还是个家,可是,我再也不能相信这套自欺欺人的谎话了。
  一年后,我跟那个男人偶然遇见,我们都很尴尬。
  你们怎么了?我说。
  我们从来都没怎么。他说,你弄错了,那个给我发短信的不是她,她也不是我的女朋友。我的前女友,那个扬言要从状元桥上跳下去的女人,第二个月就结婚了。
  我无法计算,每天会有多少女人在爱情的业障中寻死觅活,我总算知道,在偌大的都市里,这实在是再平凡不过的故事。
  也许每一天每一夜,都会有失爱的女人在状元桥上探出头去。可是,不久的将来,她们又会继续坚强地活在另一段恋情里。
  跟高珊有关的记忆发了疯,淤积在我的脑海里,像一家倒塌了的图书馆。我每天坐在其中,翻寻着她的每一句话,以便得到跟她下落有关的线索。
  然后我就想到了,她跟我说过一次她供的那套房所在的小区。
  于是我便找到了她。
  我说,我能不能跟你一起承担分期付款,房产证上还是你一个人的名字。
  她说,我曾经用了很久,来让自己相信你真是上天派来救我的人,可就在我快要爱上你的时候,你却把我推给了别人。如果你爱我,就不会这样做。
  原来,我已经错过了,最好的结局。

发表评论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